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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9—030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提案》,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公告:2019―014)。

  2019 年 7月 31日,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以暂时闲置资金 5,000万元购买其结构性存款产品。

  一、产品主要信息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CSZ02461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本金:人民币 5,000 万元

  4、认购日:2019 年 7月 31日

  5、起息日:2019 年 7月 31 日

  6、到期日:2020 年2月 7日

  7、期限:191天

  8、预期年化收益率:1.55%或3.84%(保底收益率为1.55%,浮动收益率0.00%或2.29%与伦敦黄金价格挂钩,波动区间为购买当日下午定盘价上下波动500美元,存续期内未突破价格区间则获得浮动利率2.29%,突破则获得浮动利率0.00%。)

  9、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二、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 风险提示

  1、本金及利息风险:招商银行仅保障存款本金和保底利率范围内的利息,利率由保底利率及浮动利率组成,浮动利率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利息不确定的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如果在存款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存款的利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政策风险:本存款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存款利息降低。

  3、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公司不享有提前支取权利。

  4、数据来源风险:在本存款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产品说明书书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5、不可抗力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存款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存款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保本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3,000 万元(含本次 5,000 万元),其中已到期 13,000 万元,累计取得投资收益 182.61 万元,未到期 10,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具体如下表:

  ■

  七、 备查文件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说明书CSZ02461号》《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申请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9—03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9年8月1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9年7月31日15:00至2019年8月1日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韦海东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2,339,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66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2,339,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66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

  *注:

  1 本表格项下,“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 本表格项下,“中小投资者”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亮、何子楹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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