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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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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股东长电资本(系长江电力全资子公司)与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发电”)于2019年3月14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长江电力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发布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临2019-005号)。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 年上半年,国家宏观经济总体平稳,增速放缓压力显现,电力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迎难而上,按照国家国有企业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战略方向和总体要求,在各股东的关心和支持下,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积极推动重大资产重组等各项工作,公司步入战略发展新阶段。重组完成后,在企业规模、产业链条、经营区域及盈利能力等方面,公司将迎来跨越式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以年初确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基本目标,克服公司电站所处流域降水量同比较大幅减少等不利因素,确保主营业务平稳发展;继续大力开拓市场,使售电量和售电收入维持了增长态势;强化管理、控制成本,加强财务资金运作,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各项任务目标。

  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发电量为2.23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3.70亿千瓦时下降39.75%;上网电量为2.21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3.67亿千瓦时下降39.68%;完成售电量8.88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8.41亿千瓦时上升5.59%;实现营业收入5.31亿元,比上年同期5.07亿元增长4.85%;营业总成本4.09亿元,比上年同期3.46亿元上升18.21%;截至2019年6月30日, 公司总资产    49.51亿元,比年初下降3.86%;总负债21.54亿元,比年初下降8.69 %;资产负债率43.51%;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28.63亿元,比年初上升0.39%。实现净利润1.10亿元,同比下降20.86 %。

  (一)主要利润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2,065万元,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

  1、实现电力业务利润 5,860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 48.57%。

  2、实现其他收益 5,238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43.41%,主要是公司收到农网改造升级等项目的补助,可用以弥补公司投入农网升级改造等项目带来的折旧、财务费用等成本,在上述资产使用期内相关补助会持续存在。

  3、实现投资收益 1,352万元,占利润总额的11.21%。其中享有重庆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站台公司)投资收益 981 万元,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和效益,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理财收益371万元。

  (二)报告期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推进重组,进入战略发展新阶段

  为响应国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突破公司电力业务发展瓶颈,推动公司快速发展,更好的服务库区和地方经济,公司于2019年3月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长电联合控股权、两江长兴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预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和尽职调查等工作仍在进行中,评估报告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正在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2、聚焦主业,确保业务平稳发展

  上半年,在电站所处流域降水量同比较大幅减少的情况下,公司加强各水库联合调度,充分利用水资源,并优化系统运行方式,努力降低电网损耗;同时,积极争取湖北电网电价优惠政策,节约购电成本,实现成本最小化组织外购电;大力拓展工业用户,使公司售电量保持来之不易的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加大电力勘察及安装业务网外市场拓展力度,中标市场化项目20个,合同金额6,934万元;公司积极争取代理更多优质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持续跟踪周边区域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推进情况,全力协调推动万州经开区工业园区供热资源整合事宜,为公司电力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夯实了基础。

  3、强化管理,稳步推进重点工程

  2019年上半年,公司主动适应国家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监管新形势,进一步强化在建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规范组织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加强项目合同、设计、工程进度等管理,严格主要工程节点考核。报告期内完成采购总金额1.24亿元;落实项目整体计划性管理、变更监督管理、安全质量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万州区城市功能电网恢复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今后,随着以上重点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公司供电质量将得到有效提升。

  4、规范运作,积极维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勤勉履职,确保董事会各项决策的合规性与科学性。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对重大事项反复论证,充分发挥专家职能。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2019年度内控自评工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公司《风险数据库》及《内控流程手册》,为公司内控制度执行和规范治理提供可靠保障。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重大信息,结构上,持续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公告比例,有针对性的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渠道上,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网络信息平台及电话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不断提升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按照中共中央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党支部;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管理层研究审议有关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相时,均充分征求了党委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各项决策科学和严谨。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4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叶建桥

  2019年8月2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9-031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9年上半年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下属及控股公司水电站累计完成发电量2.230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9.75%;其中:重庆地区2.174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0.18%;芒牙河二级电站所处云南地区0.056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6.54%。公司下属及控股公司水电站累计完成上网电量2.214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9.68%;其中:重庆地区2.157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0.11%;云南地区0.056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6.72%。鱼背山电厂、双河电厂、赶场电厂、长滩电厂及瀼渡电厂为公司自有电厂未核定上网电价,其他电站发电上网均价为0.42元(含税)。现将公司下属及控股公司各水电站2019年上半年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

  注1:镇泉引水电站由于引水隧洞检修,2018年一季度未运行发电。

  注2:金盆水电站、新长滩水电站均于2018年5月投产发电。

  注3: 2019年上半年发电量及上网电量下降主要系各电站所处流域来水减少所致。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9-032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讯

  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1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31日在公司重庆办公室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建桥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 2017年5月2日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有关要求,自2019年1月1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同意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列报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作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9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 2019-033号)。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 2019年8月 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 2019年8月 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9-033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有关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9年1月1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19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企业应当在2019年开始按照2017年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主要影响如下:

  ■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政策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需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列报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作相应调整。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1.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单位:万元

  ■

  2.利润表列报项目

  将原列报在“财务费用”项目之后的“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列报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之后。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原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性投资调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政策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9-034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96号文核准,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468,63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5元,共计募集资金859,999,990.7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4,939,999.7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35,059,990.95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01,204.5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3,958,786.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制定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2015年2月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后溪河公司)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支行(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万州支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实施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投资公司)及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电力投资公司万州分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用募集资金对两会沱水电站、金盆水电站和镇泉引水电站的项目主体后溪河公司增加注册资金47,200万元,用募集资金13,000万元投入新长滩水电站的项目主体电力投资公司,其中增加注册资金3,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0,000万元。本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23,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2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9号);于2015年2月9日对电力投资公司投入13,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金3,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0,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2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8号);于2016年1月8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7,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1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6号);于2016年7月4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7,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7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81号),于2017年7月26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5,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7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8-30号)。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后溪河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镇泉引水电站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变更用于金盆水电站。同时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益1,500万元对后溪河公司进行增资,用于金盆水电站建设。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6,7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8年5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8-9号)。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后溪河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由2013年年度股东大户批准的4.72亿元增加到4.87亿元,公司持股比例增加至99.85%。

  报告期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不耽误工期,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经按照原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以专项贷款的形式解决了部分建设资金。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2月4日出具的《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8-5号),自2014年4月16日至2015年1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9,973,699.7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公司于2015年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97.3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5年 3月2日,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为人民币9,997.37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5-024号)。

  根据上述决议,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通过办理结构性存款的方式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现将有关情况列表如下: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六)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后溪河项目中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12个月,镇泉引水电站延长工期11个月。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金盆、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公告》(临2015-060号)。

  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长滩水电站延长工期18个月。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延长工期的公告》(临2016-046号)。

  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后溪河项目中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11个月。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公告》(临2017-022号)。

  1.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金盆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因地质较差,优化大坝工程建设方案,导致大坝工程开工时间有所推迟;调整后的大坝建设方案较原方案工期延长;隧洞开挖、初期支护施工因地质较差而难度增加,进度减慢;出现溶洞等特殊地质处理及衬砌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

  (2)镇泉引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因地质条件复杂,经充分论证后,改变施工方式导致电站压力管道下平洞开挖工期延长;为确保运行安全,调整了调压井上游段引水隧洞衬砌方案,较原方案工期延长。

  (3)新长滩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因地质复杂,隧洞渗水,导致隧洞开挖工期延长;为保证电站建设及运行安全,优化了工程建设技术方案,改变了部分施工方式,较原方案工期延长。

  3.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延长金盆水电站、镇泉引水电站及新长滩水电站工期,是基于上述电站由于地质原因而优化建设方案、调整施工方式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后溪河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镇泉引水电站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变更用于金盆水电站。同时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益1,500万元对后溪河公司进行增资,用于金盆水电站建设。变更完成后,金盆水电站募集资金投资额由18,200万元增加至22,7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额相应减少。除此之外,金盆水电站的总投资额、主要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不变。镇泉引水电站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由18,000万元减少至15,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18-011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后溪河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益1,500万元对后溪河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后溪河项目中的金盆水电站建设,因此后溪河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相应增加了1,500万元。

  注5:两会沱水电站于2015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预转固,2019年上半年该电站实现售电收入479.65万元,实现净收益-633.79万元;镇泉引水电站于2016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预转固,2019年上半年该电站实现售电收入566.46万元,实现净收益-272.16万元;金盆水电站于2018年上半年投产发电,2019年上半年该电站实现售电收入508.60万元,实现净收益-407.77万元;新长滩水电站于2018年上半年投产发电,2019年上半年该电站实现售电收入664.27万元,实现净收益422.83万元。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9-035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讯

  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1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31日在公司重庆办公室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慧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 2017年5月2日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有关要求,自2019年1月1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同意根据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列报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作相应调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 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公司代码:600116                                        公司简称:三峡水利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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