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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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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证券代码:000567)于2019年7月30日、7月31日、8月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4.39%,根据《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永泰集团”)控制的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证券代码:600157)于2019年8月1日披露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永泰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简称“债委会”)召开主席团会议,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1)关于债务重组初步方案

  债委会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财务顾问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介绍了永泰集团及永泰能源债务重组初步建议方案,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实施债转股、债权延期、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等措施帮助企业降杠杆,结合非核心资产变现处置,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率至合理水平,最大限度保障全体债权人权益。全体主席团成员原则同意该方案思路,近期加快推动各方沟通工作,进一步优化方案。

  (2)关于降低企业财务负担

  为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主席团成员一致同意将永泰能源贷款利率降息至基准利率水平左右。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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