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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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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600690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19-058

  转债代码:110049      转债简称:海尔转债

  转股代码:190049      转股简称:海尔转股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351元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9年6月18日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8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A股总股数6,097,460,55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40,208,656.21元。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1元,QFII及沪股通投资者等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59元。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红利的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海尔电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青岛海尔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共计4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1998]55号)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51元。

  根据上述规定,如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指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本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公司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2808元/股;如其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3159元/股;如其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351元/股(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159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规定范围内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沪股通”)的,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159元。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351元。

  D股股东权益派发事宜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步刊登在公司网站(http://www.haier.net/en/investor_relations/haier/gsgg/)上的相关公告。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2-8893 1670

  传真:0532-8893 1689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海尔信息产业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6101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日

  股票代码:600690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19-059

  转债代码:110049        转债简称:海尔转债

  转股代码:190049       转股简称:海尔转股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调整前“海尔转债”转股价格为:14.55元/股

  ●调整后“海尔转债”转股价格为:14.20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19年8月8日

  根据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6月1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在派息公告(即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编号:临2019-058)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8月7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1元(含税)。

  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公开发行了30,074,9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海尔转债,转债代码:110049),根据公司2017年9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和《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8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当公司派送现金股利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约定,因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海尔转债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起,由原来的14.55元/股调整为14.2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8月8日生效。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日

  股票代码:600690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19-060

  转债代码:110049        转债简称:海尔转债

  转股代码:190049        转股简称:海尔转股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19年7月31日,累计有843,000元海尔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7,83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19年7月31日,尚未转股的海尔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006,642,000元,占海尔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72%。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2号)核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0,074,9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07,490,000元,期限6年。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19]14号文同意,公司3,007,49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月18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海尔转债”,转债代码“110049”。

  根据《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海尔转债自2019年6月2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转股期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12月17日,转股代码“190049”,初始转股价格为14.55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14.55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海尔转债自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7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131,000 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8,976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截至2019年7月31日,累计有843,000 元海尔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7,832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尚未转股的海尔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006,642,000 元(7月份海尔转债共计回售5,000.00元,金额相应减少5,000.00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转债”回售结果公告》),占海尔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72%。

  三、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2-8893 1670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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