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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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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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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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公司机队规模继续较快速增长,支线航线网络运营进一步扩大,共实现营业收入2,478,492,359.09元,同比增长22.22%,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40,597,721.78元,同比上升15.39%。为应对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贸易摩擦带来的经济不确定性影响,公司重点推广干支联程的通程航班模式,以及在新疆自治区建设次级枢纽,支线网络进一步延伸到疆内支线航点环飞、支支连接。公司支线网络空间新拓展,进一步培育了支线机场的航线和客流量增长,符合区域支线市场需求,得到了新疆自治区政府的整体支持,形成了航点运力采购+自治区航线补贴的模式。报告期公司实现新疆自治区内航空运输收入2.36亿元,同比增长603%,根据航线补贴计算办法,获得航线补贴1.46亿元。运力采购+航线补贴的模式,使新疆自治区航线整体收益水平达到公司机构运力采购的平均收益水平。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上述航线补贴计入其他收益,由此对公司客运毛利率计算同比影响-5.12%。
1. 机队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引进三架A320系列飞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38架CRJ900系列飞机,9架A320系列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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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引进的飞机均为新飞机,公司机队是我国主要民航企业中最为年轻的机队之一。截至报告期末,平均机龄仅为3.16年,各项性能良好,因而飞机及发动机发生故障而进行大修的概率相对较低,日常维护费用亦相对较少,有利于公司运行的效益性、安全性。
2. 航线网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飞航线148条,其中国内航线144条,国际航线4条,独飞航线136条,独飞航线占公司航线比例达92%;通航城市115个,其中国际航点城市3个;公司支线航点占全部国内支线机场比例达43%。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专注支线航线网络建设,随运力提升新辟多个航点,或者加密已有航线,新疆区域市场表现尤为突出。一、继续加大在新疆区内的运力投入,开辟多条疆内支支航线,通过支支串飞或环飞方式加强疆内的沟通以及全域旅游的需要;二、与库尔勒、克拉玛依机场合作,通过支支连接的方式,继续打造疆内的次级枢纽,形成疆内第二和多级通道;三、以通程航班的形式,打造疆内支支快速通达和疆内外机场间的高速衔接。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两条国际航线,郑州=曼德勒和天津=曼德勒。
基于公司在支线航线网络的开拓建设,公司支线航线和独飞航线占比高,而高度专注支线建设和作为支线航空公司的独立性使得公司与其他航司在干支结合的中转联程合作上更具优势。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在飞航线网络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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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飞行人员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自主培养机长数量占期初机长数量的近10%,副驾驶和飞行学员梯队建设良好,满足公司机队规模按规划增长的需求并保障运行安全高效,飞行人力资源拥有一定宽裕度。公司飞行模拟机和空乘训练设备均达产运行,实现了公司在役飞行员和空乘训练的完全自主供给,有助于提升机组训练效率,节省了委外培训的时间和费用。此外,客舱服务、维修及地面服务等生产直接相关部门人员满足生产运行需要,保障体系完备,确保公司安全可持续发展。
4.成本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航油的平均单位采购成本同比持平,整体座公里耗油量下降8.28%。在机队结构不断优化同时,公司继续采用了多种节油措施降低航油消耗量,控制单位航油成本,提高经济效益:(1)通过优化航路,降低航段油耗;(2)针对同一航线不同季节,使用弹性成本指数的控制方法,来实现降低航线总油耗的目标;(3)根据各种机型、航线配载用品的相关规定,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减轻飞机载重;(4)使用地面电、气源车或桥载设备代替飞机辅助发动机在地面的使用。
5. 安全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航空运输安全运行,无事故征候、事故等不安全事件。公司持续完善组织管理机构,升级系统风险管控手段,从安全政策、安全保证、风险管理和安全文化建设四个方面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通过控制核心运行风险和岗位风险,进一步完善重点风险治理机制。从机场代理人安全审计入手工作推行华夏航空安全标准和操作标准,立志于建立支线航空安全生态。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充分融合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岗位操作规范落实到一线,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安全意识灌输到一线,以规范形成习惯,以习惯形成文化,不断夯实航空安全基础,为旅客出行提供安全、舒适的航班体验。
6. 客运营销
(1)持续改进两舱服务品质,丰富两舱产品。报告期内,头等舱、超级经济舱两舱客座率同比提升3.7个百分点。
(2)推行个性化服务,加大产品开发力度,推出了多等舱、快速通道、接送机、休息室、套票等产品满足不同类型旅客出行需求。报告期内,增值类产品能力提升明显,实现销售收入1,200万元。
(3)2019年上半年通程产品保障旅客18.8万人次,同比增长56.67%,单日保障旅客首次突破2,000人次。
(4)渠道建设:为满足不同类型旅客购买需求,持续开展渠道拓展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合作渠道数量达1,755家,实现同比翻番。深化渠道合作方式,创新营销手段,应用部分优质线上流量平台数据资源,积极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精准营销活动。
(5)2019年上半年正式开展面向政府、企事业单位的集团客户业务,报告期内签约集团客户60家。
7.服务品质
报告期内,公司服务工作围绕六大能力建设,从“强化民航服务能力、提升运作效率”,“践行真情服务、塑造服务品牌”等维度开展,全面提升服务工作品质,为旅客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按民航局“重点攻坚”服务专项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服务管理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各项服务指标完成情况良好,上半年正常率同比提升2.85%,民航局投诉转发率下降56%。
在“强化民航服务能力,提升运作效率”方面,公司通过打造通程服务标杆,试点国内中转跨航司行李直挂服务,与17家机场合作完成通程屏显测试,积极向民航局申报华夏通程项目、顺利保障民航局通程航班调研,为行业标准形成提供各方合作实践,致力于将通程打造为继直飞、经停外的第三类航班。
公司持续塑造服务品牌,将中国传统文化与支线特色相结合,主打“支线记忆,见微知著,以小见大”主题,开展了猜灯谜、“歌唱祖国”等客舱活动。旅客可在小小客舱中,体验支线风情与传统之美。报告期内,公司获得CAPSE“2018年度航司综合服务进步奖”,服务满意度排名上升,同时在民航局的投诉率排名同比有所下降。
8.信息化建设
公司以支线数字化转型为目标,稳步推进客货营销、枢纽建设、旅客服务、机务维修、运行控制、企业管理等重点IT项目的建设。营销服务领域,完成销售中台建设,通过新官网、呼叫中心系统和收益系统的上线,提高了服务能力、提升收益管控水平;机务维修领域,自主支撑维修业务能力的对外输出,同时也实现了研发能力的知识转化;对航班运行控制系统、风险控制系统、地面保障系统等进行能力重构,年内建成运行中台,提升运行控制相关需求的交付速度、业务复制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对技术创新合作的力度,初步建立起多云运行的IT资源,加快培育业务变现能力。公司与多家云计算技术公司在云端大数据平台、公有云、智能化、云灾备技术等多个方面开展业务合作。目前,智能客服、风控管理、航旅业务等项目已在实施阶段。
9. 通用航空业务
通用航空是国家定位的战略新兴产业,公司重视在通用航空产业领域的拓展。通用航空短途运输作为支线航空网络的延伸,既是运输航空的补充,也是解决民生需要的途径之一,二者服务目标、运行条件以及运营模式相承、相近。通用航空与支线航空的结合将实现两者优势互补,打造“干线-支线-通航”三级航空服务网络、做到“运输-物流-旅游”三级网络连接,创造更大的行业发展空间。
报告期内,通用航空短途运输业务快速破局,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夏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联合行业内骨干通用航空公司,开通了10条短途运输航线,实现通用航空客票在各大在线旅游平台(OTA)进行销售,实现通用航空航线与支线航线的衔接,提高了通航城市的航空通达性水平。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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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3月,公司投资新设华夏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2019年5月,公司投资新设华夏海外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2019年6月,公司投资新设融通三号(香港)租赁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9-041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 年7 月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年7 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有乔玉奇、徐为、汪辉文、董小英、岳喜敬。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需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公司控股股东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955%)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晓军先生、吴龙江先生、范鸣春先生、徐为女士、乔玉奇先生、汪辉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需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公司控股股东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955%)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工先生、岳喜敬先生、董小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工先生、岳喜敬先生、董小英女士的有关材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并签订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发生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华夏航空(重庆)飞行训练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行训练中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认缴出资额共计1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飞行训练中心章程规定时间,实际出资到位金额3260万元。基于飞行训练中心工程建设和经营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取消对飞行训练中心原拟以模拟机实物投入的6,740万元,另将已投入飞行训练中心的培训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募集资金30,000万元转为对飞行训练中心增资。增资后,飞行训练中心注册资本为33,260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8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楼524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9-042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邢宗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梅锦方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需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过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邢宗熙先生、梅锦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当选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华夏航空(重庆)飞行训练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行训练中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认缴出资额共计1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飞行训练中心章程规定时间,实际出资到位金额3260万元。基于飞行训练中心工程建设和经营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取消对飞行训练中心原拟以模拟机实物投入的6,740万元,另将已投入飞行训练中心的培训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募集资金30,000万元转为对飞行训练中心增资。增资后,飞行训练中心注册资本为33,260万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没有发生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9-044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航空”或“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5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20.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35,9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539,699.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70,380,300.4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2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219号)。
2.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用途、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述监管规范及《管理办法》,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华夏航空(重庆)飞行训练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行训练中心”),会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于2018年3月19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三方监管协议与深交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三方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的行为。
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由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存托凭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宜,由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相应银行理财账户,到期后归还本息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批准的额度不再使用。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及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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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1,257,409.96元,银行手续费14,444.22元,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4,768,132.88元,公司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63,605,603.92元,募集资金余额112,785,795.12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同意对“一架CRJ900型飞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86.05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另一募投项目“购买6架CRJ900型飞机和3台发动机”。“一架CRJ900型飞机”承诺投资总额21,660.25万元,实际投入20,625.64万元,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95.22%,节余募集资金1,086.05万元(含利息收入),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5.01%。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投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投项目“一架CRJ900型飞机”已达可使用状态,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974.22万元,达到预计效益。详见附件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件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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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募投项目2019年预计效益为营业收入1.14亿元,2019年1-6月实际效益为4,974.22万元,占预计效益的比例为44%.根据前三年实际情况,公司CRJ900机队上半年营业收入占CRJ900机队全年收入比例为45%。本募投项目2019年1-6月已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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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9-045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一、第二届董事会及董事会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控股股东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955%)提名胡晓军、吴龙江、范鸣春、乔玉奇、徐为、汪辉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工、董小英、岳喜敬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按照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大会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
若上述换届选举方案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晓军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6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2006年2月至2018年7月13日兼任华夏通融(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1月至今兼任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7月至今兼任北京华夏典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月至今兼任华夏航空(重庆)飞行训练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9月至今兼任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和重庆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8月至今兼任华夏云集(重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兼任贵州华通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贵州华通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贵州华通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4月至今兼任融通一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1月至今兼任融通二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3月至今兼任华夏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胡晓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现任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徐为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日,胡晓军先生通过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309,220,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7%;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吴龙江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3年10月,研究生学历。2006年12月至今在华夏通融(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17年1月在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07年7月至今在北京华夏典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08年4月至2010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3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副总裁;2013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总裁;2015年1月至今在华夏航空(重庆)飞行训练中心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和经理。
吴龙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龙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范鸣春先生
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62年10月,湖北孝感人。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华中师范大学经济学硕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湖北省物价局物价检查所科长、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办公室主任、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副书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2012年3月至2016年1月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2012年1月至2016年3月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3日至2018年6月1日担任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8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董事。曾兼任深圳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深圳工业总会主席团主席。
范鸣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徐为女士
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2年5月,大专学历。1981年8月至1989年10月在湖南省机械工业学校任职;1989年10月至1991年1月在深圳开发科技有限公司任职;1991年1月至2008年10月在中国南玻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玻璃事业部任职;2008年10月至2015年9月为自由职业者;2015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兼任华夏控股监事。
徐为女士与公司现任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徐为女士通过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64,053,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乔玉奇先生
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50年12月,大学本科学历。1979年7月至1992年12月在原化学工业部黎明化工研究院历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科研处处长;1993年1月至2004年12月在深圳利宝投资有限公司历任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09年6月在神华宁煤集团担任高级技术专家;2010年1月退休后至今担任深圳市高技术产业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2013年8月至今在山西东方金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今在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乔玉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汪辉文先生
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1年12月,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18年6月担任北京嘉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董事;2006年6月至今任北京嘉鑫世纪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8月至今担任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2007年4月至2018年6月任北京嘉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9月至今担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月至今任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1年2月至今任深圳联合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2月至今任鄂尔多斯市库布其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至今任北京盛嘉通源投资有限公司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珠海横琴联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北京天时银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盈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博厚嘉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智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2月至今任银泰恒盈(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3月至2018年2月任深圳博厚嘉鸿置地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9月至今担任银泰华盈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1月至今任汇溋投资有限公司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乐生活(北京)智慧社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今在联想新视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北京银泰嘉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汪辉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工先生
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8年8月,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1991年9月至1994年4月在北京AT&T光缆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1994年4月至2003年10月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经理;2003年11月至2013年11月在第一会达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4年9月至今在北京北斗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12年1月担任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3月至今担任北京神州普惠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7月至今武汉众智鸿图科技有限公司兼任董事;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担任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8月至今在锋源创新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兼任董事;2018年7月至今锋源新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兼任董事;2018年9月至今担任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岳喜敬先生
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6年8月,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习;2001年5月至2002年8月在北京大学企业管理案例研究中心担任研究部负责人;2002年8月至2011年5月在北京财富时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首席顾问;2011年6月至2012年9月担任《北大商业评论》副主编; 2012年5月至2015年5月在山东科技大学担任兼职教授;2017年11月至今任北京家业长青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岳喜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董小英女士
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59年5月,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至2001年9月在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担任副教授;2001年9月至今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担任副教授;2016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董小英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9-046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一、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会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公司监事会提名邢宗熙先生、梅锦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9年7月26日直接选举产生。
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方式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需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
经审查,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7月31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 邢宗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5年7月,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至1992年10月在国营247厂第二设计所担任工程师;1992年10月至2004年6月在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大区总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06年4月在北京数通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16年7月在本公司历任董事、首席财务官、副总裁;2015年1月至今在华夏航空(重庆)飞行训练中心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5年7月至今在华夏通融(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6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
邢宗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邢宗熙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 梅锦方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至2005年5月广东云浮硫铁矿信息中心担任主任;2005年5月至2008年2月在广东温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中心工作; 2008年2月至2008年7月在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担任科研管理部副主任; 2008年7月至2010年3月在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担任副主任;2010年3月至2014年3月在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1年9月至今在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5年4月在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2年5月至2016年2月在新兴县合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12年12月至2017年12月在广东中科白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3年3月至今在天津市松正电动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4年3月至今在广州康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4年4月至今在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4年5月至今在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5年9月至今在广州众恒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5年12月至2018年4月在广州志鸿物流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6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2016年12月至今在昆明七彩云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7年6月至今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7年9月至今在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8年6月至今在广州郎琴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梅锦方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梅锦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9-047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拟对全资子公司华夏航空(重庆)飞行训练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行训练中心”)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飞行训练中心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3,260万元。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 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华夏航空(重庆)飞行训练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晓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1日
主营业务:飞行人员、维修人员、乘务人员及其他与航空有关各类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员工培训,航空业务知识咨询,航空相关课程软件的开发与销售,模拟机维护和维修相关技术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屋租赁、汽车租赁(不得从事出租客运和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普通机械设备维修及制造,普通航空器材及零部件租赁、销售,通用航空项目研发、项目管理。食品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烟草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健身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洗衣服务;停车场管理;美容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酒店管理及咨询;人力资源信息咨询;安防用品的研发及销售;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销售:酒店用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出资方式
截至2019年7月31日,飞行训练中心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公司认缴10,000万元,已实缴3,260万元。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投入“华夏航空培训中心(学校)项目(一期)工程”。公司取消对飞行训练中心的原拟以实物出资的6,740万元,同时将上述已投入的募集资金转为对飞行训练中心增资30,000万元。本次增资后,飞行训练中心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3,260万元。
飞行训练中心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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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飞行训练中心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用于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飞行训练中心的实收资本,有助于飞行训练中心各期建设项目实施,有利于飞行训练中心的经营发展。飞行训练中心建设项目的尽快达产运行将满足目前及未来公司在役飞行员和空乘训练的自主供给,有助于提升机组训练效率,节省委外培训的时间和费用;并通过开展对外培训业务,增加公司培训业务收入。本次将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转为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管理无改变及影响。
本次增资后,飞行训练中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9-048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9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8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普通股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9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8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胡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吴龙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范鸣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汪辉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徐为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乔玉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张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岳喜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董小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邢宗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梅锦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8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9年8月14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来信请寄: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邮编:401120(信函上注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30会议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三)联系人:杨洁
(四)联系电话:023-67153222-8903
(五)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六)传 真:023-67153222-8903
(七)电子邮箱地址:yangjie@chinaexpressair.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1.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2.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附件二: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8”,投票简称为“华夏投票”。
2. 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9-043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