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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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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19-059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4,919,592.81元,实现营业利润463,606,634.49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899,091.06元,基本每股收益0.68元。2019年上半年,面对国内金融强监管和PPP政策日趋规范的外部环境,公司在稳抓收费高速公路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基础设施环保板块业务,牵头推进河南省静脉产业园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开发优质资源,专业管理能力不断加强。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项目开拓方面,公司紧抓河南省静脉产业园三年行动计划政策机遇,陆续中标了汝南、邓州、西平、新安、鹤壁等地方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后续河南省静脉产业园项目的规划、建设、运营打下了深厚基础。

  资本运作方面,公司计划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降低自身资产负债率,补充营运资金,目前该事项正按照计划有序推进。

  党建工作方面,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4月18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旧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合并)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列报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①资产负债表中,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②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③利润表中,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④利润表中,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本公司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主要影响如下:

  ■

  注:说明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6户,详见本公司半年度报告正文“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相较上年度增加6户,详见本公司半年度报告正文“附注八、合并单位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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