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7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9-052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嘉兴交投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确立了双方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具体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19年3月23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锦能源”或“乙方”)与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美锦能源氢能汽车产业园合作框架协议》,拟在嘉兴秀洲国家高新区或秀洲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美锦能源氢能汽车产业园(详见公告:2019-015)。

  2019年7月27日,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发起成立长三角(浙江)氢能产业技术联盟,该联盟旨在团聚长三角氢能相关的高校、科研机构及相关企业,共同推动长三角氢能产业技术创新及产业发展。公司作为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参加了当日在浙江省嘉兴市举行的2019长三角氢能产业高峰论坛,并在会议上与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交投”或“甲方”)签署了《嘉兴氢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氢燃料汽车示范运营平台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开展嘉兴氢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氢燃料汽车示范运营平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1749042341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83,47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4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李云鸿

  业务范围:包括承担嘉兴市域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高速公路、道路运输、公共交通等业务;同时逐步向工程代建、温泉旅游、交通衍生产业等领域拓展。

  股权结构: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嘉兴交投100%股权,嘉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目前,嘉兴交投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式

  甲方与乙方或乙方在嘉兴市成立的项目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注册资金、出资形式及股权结构比例等另行协商确定。

  (二)合作经营内容

  甲乙双方发挥各自股东优势,通过合资公司在嘉兴市乃至浙江省开展以下投资建设和示范运营等合作:

  1、加氢站投资和建设:在嘉兴市依托甲方的优势,一方面在甲方现有的加油站、LNG站点进行加氢站的投资建设布局,另一方面在嘉兴范围内选点进行能源综合站的建设布局,通过足够的加氢站建设布局保证嘉兴氢能产业起步阶段有足够规模的启动市场和配套基础设施,支撑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壮大,并逐步扩展至浙江全省区域。

  2、氢燃料车辆示范运营:双方通过合资公司在嘉兴市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及大巴车、物流车以及氢燃料船舶。并在本协议签署后尽快落地实施嘉兴市秀洲区118路首条氢燃料电池公交示范运行线路(自嘉兴市秀洲区光伏小镇至嘉兴南站)。特别是通过氢燃料公交车运行所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将氢燃料车辆使用运营推广到浙江全省。

  3、甲乙双方通过合资公司积极争取氢能源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合资公司积极参与氢能源产业其它方面的建设与投资,通过不断扩大的投资与运营规模争取合资公司将来达到上市目标。

  4、成立氢能源产业基金:为保障合资公司建设运营资金需求,甲乙双方将联合国有资本、金融机构及产业资本在嘉兴市共同参与设立氢能源产业基金,基金管理人由乙方指定,基金规模和参与方式等另行协商确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实现双方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本次合作旨在依托嘉兴交通、区位优势及丰富的氢能资源优势,提升嘉兴在长三角氢能产业竞争力,为嘉兴氢能产业的示范、能源战略的协同打造良好生态,通过足够的加氢站建设布局保证嘉兴氢能产业起步阶段有足够规模的启动市场和配套基础设施,支撑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壮大。

  本次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具体金额,预计对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的签署仅为双方后续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目前双方正式的合作方案、出资金额等事项尚在进一步协商筹划过程中,未来双方达成正式合作协议的具体时间尚未确定,且相关方案尚需经过双方主管部门审批,后续方案的实施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合作的具体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与嘉兴交投签署的《嘉兴氢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氢燃料汽车示范运营平台合作协议》。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