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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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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9-07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集团”)通知,嘉化集团将质押给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份累计被质押/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嘉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2,389,604股(其中583,391,692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包含嘉化集团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划转至担保及信托专户的13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余18,997,912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限为自新增股份登记日起至36个月届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4%。嘉化集团、实际控制人管建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建红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8,765,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9%。嘉化集团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担保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275,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5.65%,占公司总股本的19.19%。公司实际控制人管建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建红女士合计持有公司26,375,499股,均不存在质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9-07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集团”)的通知,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 )(19嘉EB02)(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完成,详细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635号),嘉化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期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应在该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组织发行。该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嘉化集团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本期债券的期限为3年期,初始换股价格为11.80元/股。换股期限自本期债券发行结束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及2020年1月23日孰晚之日起至债券到期日止(如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嘉化集团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9年7月26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5亿元,第一年票面利率为3.00%,第二年票面利率为4.00%,第三年票面利率为5.00%。

  公司将根据嘉化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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