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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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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9-050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剩余冻结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解除冻结所涉股份的相关情况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力电器”)2005年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从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所持股份中划出2,639万股的股份作为格力电器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该等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临时保管,其中2,139万股已分别用于2005年、2006年、2007年度的股权激励,剩余500万股(因转增、送股等原因已调整至5,062.5万股)处于冻结状态。

  近期格力集团推进股权转让事宜,因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政策变化导致继续执行剩余500万股的股权激励计划将不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格力集团向格力电器董事会、股东大会申请终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剩余股权激励计划并获审议通过。

  近日格力集团委托公司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股权分置改革剩余500万股股份解冻事宜,鉴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相关的股东的承诺已履行完毕,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股份解冻事宜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发布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剩余冻结股份拟申请解除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书》等公告后,向中登公司提交了办理股权分置改革剩余冻结股份解除冻结的相关材料,中登公司予以受理。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

  三、保荐机构关于冻结股份解除冻结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已于2019年7月25日出具了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处于冻结状态的“剩余500万股”(现5,062.5万股)股份解除冻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剩余500万股”(现5,062.5万股)股份解除冻结。

  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报刊媒体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书》。

  四、股份解冻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信息,公司解冻申请所涉冻结股份解冻手续已办理完结,具体股份解冻情况如下: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格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96,255,624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占公司总股份的18.22%,本次解除冻结后,其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拍卖、设定信托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冻结证明;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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