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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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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9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纶科技”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24日以书面送达、邮件通知、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29日上午10点在公司总部(创意大厦)1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经审议,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人数的调整,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两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提议增选罗凌先生、廖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董事会认为该2名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该2名董事候选人满足公司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选两名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增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借款及公司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复材向孚能科技申请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并以现有设备设立抵押担保,新纶科技以持有新复材10%的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借款及公司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14:30,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公司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82 号)。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简历:

  1、罗凌先生

  罗凌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1999年在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任高级经理;2002年6月在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业务总部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3月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监、公司副总裁;2009年9月,任民生证券股份公司总裁;2013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国能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罗凌先生通过深圳市国能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国能金海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7,495,83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中查询,罗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廖垚先生

  廖垚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中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廖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中查询,廖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0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两名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纶科技”或“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两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选罗凌先生、廖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该增选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增选董事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简历:

  1、罗凌先生

  罗凌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1999年在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任高级经理;2002年6月在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业务总部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3月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监、公司副总裁;2009年9月,任民生证券股份公司总裁;2013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国能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罗凌先生通过深圳市国能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国能金海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7,495,83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中查询,罗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廖垚先生

  廖垚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中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廖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中查询,廖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1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借款及

  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纶科技”) 于2019年7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借款及公司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复材”)拟向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申请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并以现有设备设立抵押担保,新纶科技以持有新复材10%的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复材基本情况

  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4 月 21 日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 20 号

  法定代表人:侯毅

  经营范围:平板显示用、锂电池用薄膜制品,高分子复合材料制品、高性能复合材料制品、光学薄膜、功能性薄膜、碳类材料制品的研发、制造;锂、铷、铯、钾、钠类碱金属及其化合物、硅酸盐系列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危险化学品的批发(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铝板的制造、销售;聚酯薄膜、铝塑复合薄膜、环烯烃聚合物基功能性薄膜、消影膜、锂电池用极耳和极耳胶片、锂电池隔膜、锂电池用软包装薄膜产品的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新纶复材总资产101,489.87万元,负债总额58,745.0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2,744.8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4,092.54万元,利润总额2,427.45万元,综合收益1,250.73万元(经审计)。

  二、担保具体内容

  1、担保措施:(1)新纶科技以其持有的新复材10%股权设立质押担保。

  (2)新复材以现有设备设立抵押担保。设备的评估价值应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

  2、借款利息:依据协议约定,发放的每笔借款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借款基准利率。

  3、借款期限:协议约定的最高借款限额借款发放期间自2019年7月29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经孚能科技书面同意,可以相应延长借款发放期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孚能科技申请借款是基于新复材目前实际经营情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及新复材的融资安排,保证新复材及日本新纶正常生产经营。本次融资事项有助于保障新复材生产经营顺利进行,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新复材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对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复材向孚能科技借款7000万元并以现有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上述借款以持有的新复材1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主要是为满足新复材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其资金流动性,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相违背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新复材向孚能科技申请抵押借款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累计已审批生效中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45,400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7.74%;实际已发生担保余额为163,343.92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1.78%。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19 - 08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公司定于2019年8月15日(周四)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9年8月15日(周四)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9年8月15日(周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9年8月14日-2019年8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9年8月9日(周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19年8月9日(周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1、上述议案均须就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第 1 提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第 2 项提案为累积投票制提案,由于本次累积投票采用等额选举方式选举 2 位非独立董事,因此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等于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19年8月12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4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4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 518052

  联系人:阮征

  联系电话:(0755)2699309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电子邮箱:ruanzh@szselen.com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1

  2、投票简称:“新纶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下午15:00时,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同意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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