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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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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19-064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91元/股(含)。在股份回购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9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19-017)。 2019年3月2日、4月2日、5月6日、6月4日、7月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0、临2019-032、临2019-048、临2019-055、临2019-05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应当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现将公司前期未实施回购的主要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9年7月30日,回购实施期限已过半,基于公司股价的整体走势以及公司相关工作安排等原因,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将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相关规定,于回购期限内进行股票回购,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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