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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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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70 号文核准,同意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0.00元。此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72,72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9,999,937.00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不含税)10,864,245.28元,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135,691.72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账,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587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专户479373281347余额为6,300万元,专户504073288432余额为639.9937万元,专户545673283006余额为6,000万元,总余额为12,939.9937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 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进行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定期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四)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项目主办人吴学孔、孙天驰及项目协办人李响可以在乙方营业时间内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项目主办人及协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单位介绍信。

  (五) 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以快递方式向甲方和丙方分别提供一份对账单。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乙方协助有权机关查冻扣账户资金时免除责任。

  (六) 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项目主办人及协办人。丙方更换项目主办人及协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项目主办人及协办人联系方式。更换项目主办人及协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两方各持一份,丙方持两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3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定向可转换债券及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事宜,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2日起停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定向可转债及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

  2018年11月0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于会后披露了《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8-114)。

  2018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并披露了《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2018年11月16日公司回复了问询函,并披露了《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120)。

  2018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于会后披露了《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8-128)。

  2018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81991号),公司披露了《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33)。

  2019年01月0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991号),公司披露了《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1)。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披露了《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2019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公司披露了《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019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019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019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2019年3月21日,苏州菱欧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苏州赛腾菱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7日,苏州赛腾菱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过户至公司名下,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孙丰先生,已取得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9年7月26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次发行7,272,724股,发行价格为19.25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9,999,937.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4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7,272,724股

  发行价格:19.25元/股

  2、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

  ■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对象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11月8日,赛腾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赛腾股份拟向菱欧科技全体股东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菱欧科技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议案,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同时,赛腾股份与张玺、陈雪兴、邵聪签署了《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业绩补偿协议》;

  2、2018 年11月18日,赛腾股份与张玺、陈雪兴、邵聪签署了《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日,赛腾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

  3、2018年12月5日,赛腾股份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4、2019年1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组委会议无条件通过本次交易;

  5、2019年2月28日,赛腾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数量:7,272,724股

  3、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4、发行价格:19.25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139,999,937.00元

  6、发行费用:10,864,245.28元

  7、募集资金净额:129,135,691.72元

  8、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19年7月1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595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7月16日17:00止,华泰联合为本次发行开设的专项账户收到本次发行获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认股款合计人民币139,999,937.00元。

  2019年7月18日,华泰联合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9年7月19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沪众会字(2019)第587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7月19日止,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999,937.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864,245.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135,691.72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7,272,724.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21,862,967.72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19年7月26日,公司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由于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发行人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安排。

  (四)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作为赛腾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当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股票配售过程以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涉及的《股份认购协议》、《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真实、合法、有效,发行对象已经足额缴纳本次发行的认购款,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尹继勇

  姓名:尹继勇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湖畔天城花园

  身份证号:36243019681002****

  2、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云台路一段68号西南商贸城

  法定代表人:常锋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4MA6381FR3A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5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17年9月2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债券投资;企业并购;投资信息咨询(金融业务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3、阮鑫玉

  姓名:阮鑫玉

  住所:广西宾阳县宾州镇

  身份证号:45212319800119****

  4、周雪钦

  姓名:周雪钦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

  身份证号:35052419501209****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夏理芬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11年6月2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9年6月28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

  (三)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丰、曾慧夫妇直接持有公司111,600,000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为65.63%,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营效益需根据实施情况逐步体现,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对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产生负面影响。但本次募集资金长期来看有利提升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以及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智能制造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战略布局展开,不影响公司业务结构。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仍为孙丰、曾慧夫妇。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将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均未发生变化。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沪众会字(2019)第5871号验资报告;

  3、主承销商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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