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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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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申请人厦门市育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7月26日裁定受理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19年7月26日指定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9年9月2日前,向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668号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债权申报办公室;联系人:董明、胡天雄;联系电话:0592-6389315、0592-6389319,如邮寄材料建议使用EMS或顺丰邮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9年9月6日上午9时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网络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大法庭,网络会议网址为:http://pccz.court.gov.cn。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参加网络会议的债权人,应于2019年9月3日前向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人:董明、胡天雄;联系电话:0592-6389315、0592-6389319)提交网络参会所需证明材料(具体内容可电询管理人)并获取参会账号和密码方可参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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