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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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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受船舶行业持续回升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189,695.2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96%。其中主营业务大型铸锻件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48,694,200.5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08%;其他业务8,495,494.6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22%。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131,682,187.00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8.45%,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的增长导致原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的增加。

  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90,788.0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71%,主要原因系投资收益所致:1)报告期内收回上海复榆其他应收计提的坏账准备冲回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差额9,501,010.98元;2)转让亿昇科技34%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29,603,364.71元;3)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417,355.17元。以上投资收益合计42,521,730.86元。

  报告期内,三项费用除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略升1.37%外,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明显下降。管理费用同比下降47.31%,主要原因系剥离上海复榆导致的费用减少;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03.33%,主要原因系:1)由于转让亿昇科技34%股权以及上海复榆100%股权,收回部分长期投资及上海复榆其它应收款,公司现金流充足,归还银行贷款导致的利息支出减少;2)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4,544,847.4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343,492.6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9.43%。主要原因系购买商品(原材料钢锭)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 年3月31日及2017年5月2日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金融工具准则;

  2、财政部于2019 年04 月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根据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将上海复榆及其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宝鼎万企,自2018年11月起,上海复榆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宝松

  2019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2)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3)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资产负债表取消“发放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新增“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

  (5)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项目;

  (6)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

  (7)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8)现金流量表项目,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

  三、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7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19日以专人、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7人,实际出席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宝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33)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3月31日及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分别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号),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19日以专人、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到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静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本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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