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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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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19-062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股东王伟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对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王伟峰先生关于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王伟峰先生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879,40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616%,详情请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公司于近日收到王伟峰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过半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王伟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将过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

  备注1:王伟峰先生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化原因系离职锁定100%。

  二、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鉴于王伟峰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任期届满后离任的,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经综合考虑,王伟峰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其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王伟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所作出的相应承诺。

  2、王伟峰先生本次减持事项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王伟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述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王伟峰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过半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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