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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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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9-035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17日,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公司财务总监邓应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5,738股。

  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邓应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邓应华先生于2019年7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55,738股。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本次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本次减持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在公司股票首发上市前,邓应华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邓应华先生承诺:上述禁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日,邓应华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四、其它相关说明

  1、邓应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邓应华先生本次减持与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邓应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邓应华先生签署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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