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贸易摩擦不断,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但国内经济增长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今年,是全球5G商用元年,国内也开启了5G建设大潮;2019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公司作为5G、新能源汽车、汽车电子等行业的上游电子材料供应商,努力克服各项困难,有效地把握了行业发展的机遇,积极扩产,乘着行业发展的东风,砥砺前行。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7.10亿元,铜箔、覆铜板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提升至69.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13.44万元,大幅增长77.34%。本报告期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启动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加快扩产项目进度,完善电子基材产业布局
2019年3月,公司披露了《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亿元,用于年产120万平方米印制电路板(含FPC)建设项目、年产600万张高端芯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通过本次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抢占市场先机,完善公司在电子基材领域的产业布局,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线,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公司正加速推进“年产8000吨高精度电子铜箔工程(二期)项目”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预计年内将实现投产,投产后公司铜箔产能合计将超2万吨,名列行业前茅。公司在下半年也将全力推动非公开发行股票进程、年产8000吨高精度电子铜箔工程(二期)项目投产进度。此外,公司规划在梅县区白渡镇梅州坑打造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届时将新增年产2万吨高精度电子铜箔和2000万张高频高速覆铜板产能,目前该项目正在加速推进中。
通过上述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新增FPC、高频覆铜板等产品生产能力,显著带动公司整体制程能力和工艺水平,使得公司线路板、覆铜板“刚柔并济”、铜箔“一薄一厚”的优势更加突出。
2. 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着力培养优秀人才
为了促进下一代先进电子材料工艺技术的研发及其产业化以及加强优秀人才的培养,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于2019年6月签订了共建电子材料联合研究中心合作协议,研究内容为高频高速(5-10G)铜箔及基板材料关键工艺技术研究、锂电铜箔关键工艺技术研究、大功率电子铜箔工艺技术及应用研究、先进电子产品可靠性研究。公司将依托上海交通大学的雄厚理论技术和丰富研究成果,助推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进程,打破高端领域国外垄断格局,努力实现进口替代。公司将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积极推进上海交通大学(梅州)研究院的组建工作,始终秉持着创新发展的理念、开放包容的态度、刻苦钻研的决心,继续扩大与各个科研院校的产学研合作,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培养优秀的人才。
3.大力开拓市场,不断优化客户结构
公司凭借着优秀的品牌影响力,依托良好的产品品质、稳定的交期和快速响应客户的市场营销优势,大力开拓市场,积极开展市场营销,不断优化客户结构。经过近年来的客户结构调整,公司客户群已覆盖国内大部分PCB、CCL上市公司和行业百强企业,并成为其稳定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市场继续大力开拓优质客户,成功打入国内上市公司、台资优质客户供应体系,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公司锂电铜箔产品前期已通过部分重点客户测试和验证,实现小批量供货;5G高频特种板也正积极扩大国内优质客户覆盖;此外,公司PCB事业部在报告期实现汽车板的生产,并通过客户认证。公司通过高端产品的开发,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优质客户群的覆盖面,全面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符合相关要求的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应调整。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1)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4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7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2.10元。截至2009年8月2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66,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026,408.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3,173,591.11元。
2009年8月2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以“华德验字[2009]8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245,261,172.02 元(含利息收入2,087,580.91元),其中:超出募投项目所需部分的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63,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82,261,172.02元,其中:2009年8月28日至2009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51,489,992.56元,201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256,642.70元,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438,335.00元,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0,076,201.76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该项募集资金项目已达到使用状态,相关资金也使用完毕。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9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6,587.4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26元。截至2012年5月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09,998,7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306,848.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691,947.88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2]第31024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37,650,320.04元,本次募集资金合计使用617,104,131.75元,其中: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1,522,225.46元;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79,963,374.51元;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2,769,996.61元;2015年使用募集资金29,200,285.72元;2016年使用募集资金41,093,891.96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0,259,399.20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227,169.00元;2019年1-6月度使用募集资金15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8,067,639.29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8,136.17元。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14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7,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48元。截至2015年4月1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910,844.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1,689,155.42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34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合计使用582,055,882.67元(含利息收入366,727.25元),其中:2015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81,689,155.42元;2016年度将利息收入366,727.25元转入基本账户。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经本公司第四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先后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梅州分行、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平安银行惠州分行、交通银行梅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注销了在交通银行梅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96496185018010005738,仅用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梅州超华数控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并在光大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梅州超华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光大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和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为减少管理成本,有效管理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办理了以下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
报告期内,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能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2013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3年6月7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用于“年产8,000吨高精度电子铜箔工程项目”募集资金部分变更用于“收购惠州合正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和“设立全资子公司梅州超华数控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原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高精度电子铜箔工程项目”暂停。
(2)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启动“年产8,000吨高精度电子铜箔工程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重新启动后,该项目总投资额为25,909.01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25,058.43万元(含项目重启前原募集资金投入4,217.65万元及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2,071.73万元)。
以上变更情况及相关公告均已及时在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表1:
201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9-051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4日(星期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梁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3)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4)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2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4日(星期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张滨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3)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9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4)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报备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