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9-054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传真)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乐安至抚州班线公交化改造与乐安至东乡、鹰潭班线公车公营改造项目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乐安至抚州班线公交化改造与乐安至东乡、鹰潭班线公车公营改造项目的公告》)
同意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实施乐安至抚州班线公交化改造与乐安至东乡、鹰潭班线公车公营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共2,383.44万元,由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位于景德镇昌江区新枫路69号部分房产征收补偿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位于景德镇昌江区新枫路69号部分房产征收补偿的公告》)
同意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与景德镇市昌江区揽枫郡棚改项目部签署《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由景德镇市昌江区揽枫郡棚改项目部参照评估价值,对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位于景德镇昌江区新枫路69号107、108、109号店面及办公楼进行征迁补偿,并一次性给予房产征收补偿款计12,499,819.89元。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4.84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金额为4.8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金额为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金额为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胡维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4日
附:胡维泉先生简历
胡维泉先生: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政工师。历任永丰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副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总支书记,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2016年8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法水温泉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9-055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乐安至抚州班线公交化改造与乐安
至东乡、鹰潭班线公车公营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乐安至抚州班线公交化改造与乐安至东乡、鹰潭班线公车公营改造项目
●投资金额:2,383.44万元
一、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拓展城乡客运一体化市场空间,提高城际客运市场占有率,推进道路旅客运输主业的转型升级进程,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州长运”)拟对乐安至抚州班线实施公交化改造;对乐安至东乡、鹰潭班线实施公车公营改造。
项目总投资额为2383.44万元,其中乐安至抚州班线公交化改造投资金额为2,158.44万元(包括购置20辆纯电动公交车1,220万元、充电站和充电桩建设费用50万元,和现有班线车辆退出市场经营补偿款888.44万元);乐安至东乡、鹰潭班线公车公营改造投资金额为225万元。
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9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乐安至抚州班线公交化改造与乐安至东乡、鹰潭班线公车公营改造项目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投资主体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江西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名称: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环城南路306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仁
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01月18日
营业期限至:2058年01月17日
经营范围:城区公交客运,城际公交客运,一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制作发布广告,房屋租赁,市际包车客运,经营性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等。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51,844.27万元,净资产为15,436.12万元,2018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512.57万元。
三、 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乐安至抚州班线公交化改造与乐安至东乡、鹰潭班线公车公营改造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
抚州长运拟对乐安至抚州班线实施城际公交化改造,因乐安至东乡、鹰潭班线与乐安至抚州班线高度重叠,为避免市场无序竞争,净化乐安至抚州城际公交班线市场,抚州长运拟将乐安至东乡、鹰潭两条班线优化成乐安至鹰潭一条班线进行运营,途中停靠东乡汽车站,实施公车公营改造。
3、项目投资主体: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额为2,383.44万元,其中乐安至抚州班线公交化改造投资金额为2,158.44万元(包括购置20辆纯电动公交车1,220万元、充电站和充电桩建设费用50万元,和现有班线车辆退出市场经营补偿款888.44万元);乐安至东乡、鹰潭班线公车公营改造投资金额为225万元。
5、资金筹措:本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由抚州长运公司自筹解决。
6、主要经济指标
项目总投资为2,383.44万元,预计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6.38%。
四、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拟实施乐安至抚州班线公交化改造与乐安至东乡、鹰潭班线公车公营改造项目,系为落实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同时也是公司实施道路客运业务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有利于提升公司城际客运市场占有率,优化公司服务结构和乘客服务体验,增强公司主业的核心竞争力。
五、风险分析
乐安至抚州班线公交化改造与乐安至东乡、鹰潭班线公车公营改造项目实际投入运营后,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和项目经营利润未能达成预期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两条线路的经营管理状况,持续健全安全管控体系,强化市场营销、一体化协同管理和绩效考核,尽量规避或转移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9-056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位于景德镇昌江区新枫路69号部分
房产征收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景德镇市昌江区揽枫郡棚改项目部拟对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位于景德镇昌江区新枫路69号107、108、109号店面及办公楼进行征收,并拟一次性给予征收补偿款计12,499,819.89元。
一、征收补偿情况概述
因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实施与改造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并经充分协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长运”)拟与景德镇市昌江区揽枫郡棚改项目部签署《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景德镇市昌江区揽枫郡棚改项目部拟参照评估价值,对景德镇长运位于景德镇昌江区新枫路69号107、108、109号店面及办公楼进行征收,并给予房屋评估及货币补偿、装修、附属物补偿、奖励、各类补助及其他补偿共计人民币12,499,819.89元(包含应付租赁业户装修及设施补偿款)。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位于景德镇昌江区新枫路69号部分房产征收补偿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征收主体: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政府
征收部门:景德镇市昌江区揽枫郡棚改项目部
(二)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洪源206国道69号
成立日期:2002年09月29日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孙钟盛
主营业务:道路客运(含高速客运、城乡客运);道路货运(含城市货运);旅游运输;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汽车站(场)经营与服务;货运业务代理(含货物配载)、仓储服务;汽车维修等。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20,093.72 万元,净资产为5,722.89 万元,2018年度共实现净利润-977.54 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景德镇长运位于昌江区新枫路69号部分房产的资产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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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景德镇长运位于昌江区新枫路69号107、108、109号店面及办公楼的房产等固定资产截止2019年5月31日账面净值为74.26万元(未经审计)。
(二)标的房屋评估情况
上饶市中信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位于景德镇昌江区新枫路69号107、108、109号店面及办公楼的房地产进行了评估(房屋产权建筑面积合计1,747.2平方米,实际测量建筑面积合计1,855.97平方米),价值时点为2018年8月30日,并出具了饶中信评字(2019)征第0005号《景德镇市昌江区榄枫郡棚户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报告》, 估价人员在查勘现场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必要的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估价对象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房屋在价值时点2018年08月30日的征收补偿总价值为人民币9,254,403元。
四、拟签署的征收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1、签署方名称: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与景德镇市昌江区揽枫郡棚改项目部
2、征收房屋坐落:景德镇昌江区新枫路69号
3、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855.97平方米
4、征收部门一次性给予景德镇长运公司补偿包括:房屋评估及货币补偿、装修、附属物补偿、奖励、各类补助及其他补偿,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499,819.89元(包含应付租赁业户装修及设施补偿款)。
5、景德镇长运将被征收房屋腾空,并将房屋和房屋所有权证交给景德镇市昌江区揽枫郡棚改项目部,景德镇市昌江区揽枫郡棚改项目部在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生效后30天内付清补偿款项。
6、景德镇长运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未按期搬迁,经征收部门书面通知催告,仍不履行搬迁义务的,征收部门有权按照征收方案规定执行。征收部门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景德镇长运款项的,每延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款项的万分之一向景德镇长运支付违约金。
7、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房屋征收补偿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景德镇长运位于昌江区新枫路69号部分房屋征收补偿,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状况和资产质量。本次征收补偿资金到后,扣除应付租赁业户装修及设施补偿款项,预计增加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约1100万元左右(未考虑税费影响)。该事项具体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最终影响金额,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