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进行了刊登。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24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15:00至2019年7月24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革新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18名,代表股份755,635,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1,570,345股的52.7837%。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名,代表股份628,303,72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1,570,345股的43.8891%。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9名,代表股份127,331,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1,570,345股的8.8945%。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214人,代表股份217,179,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1,570,345股的15.1707%。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205,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1%;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749,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1%;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754,108,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9%;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5,651,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67%;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4%。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754,108,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9%;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5,651,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67%;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4%。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754,108,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9%;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5,651,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67%;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4%。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754,108,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9%;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5,651,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67%;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4%。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5配售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754,108,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9%;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5,651,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67%;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4%。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754,108,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9%;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5,651,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67%;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4%。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7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754,108,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9%;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5,651,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67%;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4%。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8承销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754,108,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9%;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5,651,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67%;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4%。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9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情况:同意754,108,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9%;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5,651,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67%;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4%。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754,108,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9%;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5,651,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67%;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4%。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流通
表决情况:同意754,108,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9%;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5,651,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67%;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1,0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4%。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205,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1%;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749,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1%;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205,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1%;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749,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1%;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205,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1%;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749,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1%;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205,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1%;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749,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1%;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205,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1%;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749,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1%;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205,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1%;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749,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1%;反对4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文泽雄律师和臧建建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