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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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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9-062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年7月23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0,101,000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9年7月9日,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2019年7月9日为授予日,向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份。

  1、授予日:2019年7月9日

  2、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5.11元/股,本次部分预留权益的授予价格为5.14元/股。

  3、授予人数: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为705人,本次部分预留权益的授予人数1人,合计706人。

  4、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首次实际授予3,971.10万股,本次部分预留权益的授予数量为39.00万股,合计授予股份4,010.10万股。

  5、本次激励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参与认购其获授2.40万股限制性股票,最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对象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授予人数706人减少1人为705人,实际授予数量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授予数量3,973.50万股减少2.40万股为3,971.10万股。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情况一致。

  6、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4,010.1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6.80%,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见下表:

  ■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情况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1年和2年,均自授予之日起计算。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且激励对象并不享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以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通过抵押、质押等任何方式支配该等限制性股票以获取利益的权利。

  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股份解锁安排如下: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9]6644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9年7月15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3,973.5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化新民、贺志刚等706名股票股权激励对象认购,并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刘杰先生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39.00万股,本次授予后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剩余156.00万股。除一名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2.40万股外,公司申请增加股本人民币40,101,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629,977,415.00元。经审验,截至2019年7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认缴出资款合计人民币204,927,81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0,101,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64,826,810.00元。各认缴人全部以货币出资。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9年7月23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589,876,415股增加至629,977,415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公司控股股东马廷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916,800股,占授予前公司股份比例为17.96%;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05,916,800股,占授予后公司股份比例为16.81%。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19年7月9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19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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