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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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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19,802,6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020,686股后的总股本518,781,9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各业务板块运营指标良好。

  报告期内,香精香料业务板块,一方面,公司继续大力推进大客户战略,部分优质项目取得较好的成果;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在细分市场的投入,针对下游多元化需求,提供多样化产品,已逐步产生效益;同时继续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优化产品定价机制。

  报告期内,预调鸡尾酒业务板块,公司在清晰策略指引下强化执行。一方面公司加大投入,主动拓展细分市场,针对相应的细分市场实施有节奏、有重点的营销计划;另一方面,公司持续进行消费者研究,对原部分系列产品进行了升级、推出新的口味产品,并按计划积极推进重点新产品铺市,努力实现多渠道共同发展;同时,加强厂商合作,建设良好的厂商文化,共创共赢。展望全年,该业务板块有望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

  综合来看,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稳健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555.18万元,同比增长14.39%,实现净利润13,673.79万元,同比增长73.72%,其中预调鸡尾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957.67万元,同比增长22.26%,实现净利润9,937.98万元,同比增长114.20%,在此基础上,下半年经营业绩有望继续保持增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7月23日上午10时30分在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晓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报告摘要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8,823,293.9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1,536,741.45 元,本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6,737,916.94元,提取盈余公积4,123,693.46元后,截至2019年6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15,936,535.04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4,150,964.93元。

  为了提高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经公司控股股东刘晓东先生提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19,802,6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020,686股后的总股本518,781,964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7,512,785.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近期发布的相关准则和通知,现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百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于2019年8月12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上述第2-4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7月23日上午11时在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磊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报告摘要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监事会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公司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8,823,293.9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1,536,741.45 元,本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6,737,916.94元,提取盈余公积4,123,693.46元后,截至2019年6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15,936,535.04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4,150,964.93元。

  为了提高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经公司控股股东刘晓东先生提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19,802,6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020,686股后的总股本518,781,964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7,512,785.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近期发布的相关准则和通知,现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百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4.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

  (2)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3)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

  (4)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2.新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4.债务重组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4.债务重组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7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19年8月12日在上海浦东绿地假日酒店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8月11日-2019年8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1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8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路1088号上海浦东绿地假日酒店(会议室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内容

  1.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登载于2019年7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二)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予以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9年8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上海市康桥工业区康桥东路558号)

  3.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本人签字的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人签字的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19年8月9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813 5000

  传真号码:021-5813 6000

  联系人:耿涛

  通讯地址:上海市康桥工业区康桥东路558号

  邮政编码:201319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4.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8

  2.投票简称:百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8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11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已了解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审议的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表决结果三栏内除“√”、“×”外,用文字或其他符号标明的表决票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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