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号),公司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的全部股份被冻结及部分股份轮候冻结。现对公告中的内容作如下补充披露:
一、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原因
1、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持有的18,69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7月3日至2022年7月2日止。本次冻结原因系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与华仪集团签订的相关金融借款合同出现债务纠纷,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提起财产保全申请。
2、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持有的234,283,762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或轮候冻结,本次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原因系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与华仪集团的合同纠纷,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提起财产保全申请。
华仪集团目前暂未收到关于本次冻结及轮候冻结所涉诉讼的法院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文件,华仪集团正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补充内容之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