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现将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购买的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的定期存款以及于2019年4月24日购买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的“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产品已到期全额赎回,并获得实际收益共272.781963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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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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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