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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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销售机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直销中心每个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单日申购金额和单笔申购金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单日申购金额和单笔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目前对本基金的总规模、单日申购金额和净申购比例不设上限,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单日申购金额和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表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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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1.50%,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0%)=9,852.22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0500=9,383.07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1.50%,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9,383.07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1.0500=47,619.05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47,619.05份C类基金份额。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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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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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后的余额。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金额的单位为人民币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该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1: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10,000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0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75%,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0=10,500元
赎回费用=10,500×0.75%=78.75元
净赎回金额=10,500-78.75=10,421.25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份A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持有时间为10日,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421.25元。
例2: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持有期大于30日,则赎回适用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0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0=11,480元
赎回费用=11,480×0%=0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11,480.00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0元,持有期大于30日,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480.00元。
5 转换业务
5.1 基金转换份额限制
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份,当基金转换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转换。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2基金转换费用
(1)转换费用的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赎回费。
(3)申购费补差:
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均采取前端收费模式,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为零的基金)之间转换时,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费低的基金转到申购费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差价;由申购费高的基金转到申购费低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4)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各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视为0;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得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5.3 其他与基金转换相关的事项
其他与基金转换相关的业务规则详见我公司2016年12月9日公布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等特殊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并及时公告。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6.1 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代销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各代销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10元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6.2交易确认
本业务的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本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基金后,本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投资者可从T+2工作日起办理基金的赎回。赎回费率按照相关基金合同约定的一般赎回业务的赎回费率执行。
6.3 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99号万向大厦10楼
电话:021-60350857
传真:021-60350836
联系人:周国丽
(2)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http://www.zsfund.com
客服电话: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021-60359000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www.danjuanapp.com
(3)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服电话:400-643-3389
公司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http:// www.noah-fund.com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http://www.ehowbuy.com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8)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联系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服电话:400-012-5899
公司网址:www.zscffund.com
(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http:// www.5ifund.com
(10)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兰奇
客服电话:400-66-95156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
(1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回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www.new-rand.cn
(12)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www.18.cn
(1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021) 65370077
公司网址:www.fofund.com.cn
(1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1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admin.leadfund.com.cn
(1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客服电话:4008918918(全国)、021-962518
公司网址:http://www.962518.com
(1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1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8888788、95525
公司网址:http://www.ebscn.com
(1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http://www.gf.com.cn
(2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2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jinrong.suning.com
(2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代销机构办理基金的业务范围不同,具体请咨询各代销机构)。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人留意。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或021-603590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