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以上列表可以看出,本次募投项目的规划设计是公司管理层从公司实际出发,结合医药产业发展要求做出的。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也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具有可行性。
2、公司有丰富的安全生产经验,已建立高水平的质量管理体系
(1)公司有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作为全球行业领先的CDMO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主要致力于全球制药工艺的技术创新和商业化应用,为国内外大中型制药企业、生物技术企业提供药物研发、生产一站式CMC服务。公司建立了高标准的要求,通过制药工艺优化、质量和EHS保障、规模化生产、供应链管理等环节的高水平管理和严格的质量控制,达到安全生产、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减少三废排放和能耗的目标。
(2)公司已建立与国际接轨的cGMP质量体系
基于ICH Q7的规范要求,公司建立了完整的cGMP质量体系,划分为六大系统:物料管理、厂房/设备/设施、生产管理、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包装和贴签。同时公司始终坚持质量体系四项基本原则:避免混淆、预防污染、规范执行、保留记录。依靠自身严格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多次顺利通过美国FDA、澳大利亚TGA和韩国MFDS的GMP现场审查,这标志着公司在质量体系上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服务客户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CDMO业务承接项目将进一步向更深、更高层次延伸。良好的cGMP质量体系将是募投项目产品质量的坚实保障。
凯莱英及各子公司通过的国际官方审查及次数
■
3、公司已建立持续进化的研发平台,支撑技术研发和业务开拓
(1)公司人才储备充足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员工3,291人,其中国家“千人计划”专家1名,天津市“千人计划”专家2名,海外跨国公司经验人员77人;研发人员1468人,占总人数的44.61%,本科及以上占总人数的70%以上。此外,公司拥有国内外顶尖专家顾问团队,其中包括聘请包括诺贝尔化学奖得主、著名研究所教授、跨国制药企业高管在内的多位国际顶尖专家、学者组建技术顾问委员会。公司始终注重各梯队研发人员的引进、培养和研发经验的传承,以中西合璧的人才组合方式,不断从国内外吸纳、引进拥有多年丰富制药经验的权威专家、高技术人才,完善公司人才梯队,充足的技术研发人员储备也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公司注重研发投入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坚持以技术驱动为核心竞争力,2016-2018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39%、6.83%及8.46%,居于行业前列。2018年研发投入15,51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46%,较上年同期增长59.59%。
■
(3)公司持续技术革新
公司专注于不断创新和改进开发制造技术与工艺,保持行业领先标准,公司专有的世界级技术已广泛应用于生产过程。据Frost&Sullivan数据显示,连续性反应技术和生物酶催化技术被视为药物制造行业最尖端的技术解决方案,公司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将连续性反应技术延伸应用在生产制造的公司之一。此外,公司持续对新解决方案(如光化学和电化学)的应用进行战略性投资,更新发展技术平台。公司持续向客户提供技术先进的专有解决方案,为客户创造有意义的价值。公司全球领先的连续性反应技术将传统的批量生产过程转化为自动连续生产过程,大大提高了安全性、产量、废料处理成本效率和稳定性。
2017年,公司聘请国内医药行业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学者及行业带头人组成国内制药发展战略专家委员会,探索国内医药发展空间,为进一步布局和开拓国内市场助力。通过逐步积累,公司拥有全面的处方前研究、制剂研究及分析开发能力,同时拥有中试规模的GMP车间,可以缩短化合物由开发到制剂成品上市的时间。目前,公司在制剂领域已组建100余人的团队。
为推动公司在生物药领域的战略布局和发展,2018年3月,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决定共建“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细胞工程及抗体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凯莱英医药集团,生物药物创新技术研发联合实验室”。公司已引进多名在生物药领域具有多年经验的研发人员。
基于原有在化学药领域的技术优势,公司持续投入研发,不断创新和改进开发制造技术与工艺,推动建立制剂和生物药领域研发技术优势,打造持续进化的研发平台。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及持续进化的研发平台将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4、公司有丰富的客户服务经验及良好口碑,募投项目契合客户需求
(1)公司有服务优质客户的能力与丰富经验
自成立伊始,公司就确立了“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导向,奠定了“值得信任的CDMO合作伙伴”的行业地位,能够为需求各异的全球客户协同创造价值,可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公司通常与客户在临床阶段开始合作,并持续到大规模商业化生产。公司通过技术营销建立了覆盖全球主流制药企业的市场营销网络,并有能力同时承接诸多重磅药物订单,服务客户包括默沙东、辉瑞、百时美施贵宝、艾伯维、礼来等世界大中型制药公司以及和记黄埔、再鼎等国内创新药公司,同时与国际制药巨头、新兴医药公司形成深度嵌入式合作关系,成为多家跨国制药公司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2018年1月公司荣获“2017中国医药企业转型升级最佳伙伴”奖项。
公司部分客户如下:
■
(2)公司现有客户对生物药CDMO服务和“API+制剂”一站式服务均有迫切需求
公司为现有客户提供化学药CDMO服务,但公司现有主要客户均拥有大量的生物药已上市产品和在研产品;比如全球畅销的生物药阿达木单抗(艾伯维)、依那西普(辉瑞、安进)、英夫利昔单抗(强生、默沙东)等均涉及公司的主要客户;公司国内客户和记黄埔、再鼎等也拥有生物药在研产品或其中国市场权益。基于此前的良好合作,在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积极与客户洽谈,力求进入其生物药CDMO服务供应链。
公司已经积累了数百家新兴医药公司客户。公司在积极开拓新兴医药公司市场,新兴医药公司普遍关注新药研发,可以将产能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等部分通过外包方式实施。因此,“API+制剂”一站式服务是未来提供CDMO服务的新趋势,能够满足客户的迫切需求。
5、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致力于全球制药工艺的技术创新和商业化应用,为国内外大中型制药企业、生物技术企业提供药物研发、生产一站式CMC服务,已形成包括创新药CMC服务、MAH业务、制剂研发生产、临床试验服务、生物样本检测以及药品注册申报等在内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创新药一站式服务平台扩建项目、生物大分子创新药及制剂研发生产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CDMO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均为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衍生与拓展,有利于推进公司产能扩充和业务结构优化,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募投项目主要有三个方向:(1)拓展生物药CDMO业务:丰富公司产品结构;(2)完善制剂CDMO业务:扩大制剂产能、完善“API+制剂”一站式服务;(3)扩充中间体CDMO业务:扩大中间体产能。
其中,生物药CDMO业务是公司基于化学药领域的优势,向生物药领域扩充产品和服务范围,该业务可以面向现有主要客户或新客户,以提高服务客户的能力。制剂CDMO业务主要面向公司现有和潜在的新兴医药公司,建立制剂产能以完善“API+制剂”一站式服务;其中制剂商业化产能的建立,可以满足新兴医药公司预期上市新药的生产需求;随着制剂研发能力提升和产能扩张,也可以承接现有大型制药公司客户的订单。募投项目之间,同一类别的“技术服务-中试-商业化”存在项目阶段和时间上的承接关系。
公司现有业务和募投项目相关业务,按照CDMO企业所服务的新药研究、开发和生产阶段,呈现为下表:
■
注:项目1为“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创新药一站式服务平台扩建项目”;项目2为“生物大分子创新药及制剂研发生产平台建设项目”;项目3为“创新药CDMO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在进入生物药CDMO和制剂CDMO领域(主要以“API+制剂”一站式服务的形式)时,公司开拓新业务和发展客户关系的情况可以表示为下图:
■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详见本公告之“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之“5、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始终保持对人才的高度重视,以中西合璧的人才组合方式,不断从国内外吸纳、引进拥有多年丰富制药经验的权威专家、高技术人才作为公司带头人及管理者,完善企业人才梯队。这些高科技人才在公司坚持长期可持续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员工3,291人,其中国家“千人计划”专家1名,天津市“千人计划”专家2名,海外跨国公司经验人员77人;研发人员1,468人,占总人数的44.61%,本科及以上占总人数的70%以上。公司从技术开发到技术应用,技术转移,技术实施都有着严密的构架体系。除了专门为客户项目服务的研发团队和各子公司的生产技术部以外,公司还有一个专门从事自有创新技术开发的团队以及将这些技术应用到项目、生产实施的团队。
2、技术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坚持以技术驱动为核心竞争力,截至2018年末,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40%以上,2016-2018年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39%、6.83%及8.46%,居于行业前列。
除此之外,公司拥有国内外顶尖专家顾问团队,其中包括聘请包括诺贝尔化学奖得主、著名研究所教授、跨国制药企业高管在内的多位国际顶尖专家、学者组建技术顾问委员会。公司聘请国内医药行业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学者及行业带头人组成国内制药发展战略专家委员会,探索国内医药发展空间,为进一步布局和开拓国内市场助力。2018年,公司设立“凯莱英制药科学技术研究院”,并邀请美国礼来制药分子发展部前任首席科学家张彦涛博士担任研究院名誉院长,为公司注入了新的创新动力,进一步推动公司绿色制药技术创新和应用。为推动公司在生物药领域的战略布局和发展,2018年3月,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决定共建“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细胞工程及抗体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凯莱英医药集团,生物药物创新技术研发联合实验室”。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已获授权专利超过100项。同时在全球行业权威期刊《自然》、《美国化学会志》、《美国有机化学》、《德国有机化学》、《有机化学》、《有机化学通讯》等多次发表学术论文。
3、市场储备
经过多年发展,凯莱英已经成为全球CDMO行业的领先企业,并且通过与全球制药巨头的深度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资源,服务客户包括默沙东、辉瑞、百时美施贵宝、艾伯维、礼来等世界大中型制药公司以及和记黄埔、再鼎医药等国内创新药公司,同时与国际制药巨头、新兴医药公司形成深度嵌入式合作关系,成为多家跨国制药公司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公司部分客户如下:
■
公司不仅赢得全球最优质客户的信任,订单获取能力持续提升。2016年至2018年,公司各类型项目数量稳步提升。
全球抗体药物的市场集中度高,2017年度罗氏、艾伯维、强生、百时美施贵宝、默克、诺华、安进、亚力兄、礼来、武田前十大合计占据抗体类药物市场90%的市场份额,公司与艾伯维、百时美施贵宝等7家在化学药CDMO已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
数据来源:Frost & Sullivan,华夏基石
公司已积累的客户资源、项目储备及与世界大中型制药公司、国内创新药公司建立的紧密合作关系、树立的良好品牌形象将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深度挖掘客户潜在需求,集中资源开发更多有发展潜力和盈利能力的市场和客户,重点跟踪目标客户,维护老客户,开发高端优质客户,进一步扩大销售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具体如下: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并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规范有效地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确保募投项目的效益最大化,提高市场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创新药一站式服务平台扩建项目、生物大分子创新药及制剂研发生产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CDMO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建成并投产后,可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在CDMO领域服务客户的能力,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定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ALAB、实际控制人HAO HONG先生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19-067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最低分红比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一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一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拟采用股票方式分配利润时,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同时进行现金方式的利润分配:
1、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者购买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公司可以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1、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提出合理的分红预案,由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审核利润分配方案并提出审核意见。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3、股东大会应依据法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独立董事须对此发表独立意见,且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还应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表决。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一)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规划。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规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需确保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规划,确保其提议修改的规划内容不违反《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提出合理的分红预案,由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审核利润分配方案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四)股东大会应依据法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独立董事须对此发表独立意见,且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还应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表决。
同时,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19-065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本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五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监管关注函、问询函的情况。
今后公司将继续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规范公司经营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