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9-050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卢召义先生,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沧州渤海新区旭启新能源有限公司融资73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渤海新区旭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自持的三个屋顶分布式电站项目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盐山县支行申请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中长期贷款,拟申请额度合计人民币7,300万元(最终贷款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期限13年,其中:以渤海新区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贷款1500万元、以沧州天华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贷款2800万元、以沧州盐山6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申请贷款3000万元,公司为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沧州渤海新区旭启新能源有限公司融资7300万元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9-051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沧州渤海新区旭启新能源有限公司融资7300万元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需要,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渤海新区旭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旭启新能源”)以自持的三个屋顶分布式电站项目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盐山县支行申请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中长期贷款,拟申请额度合计人民币7,300万元(最终贷款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期限13年。其中:以渤海新区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贷款1500万元、以沧州天华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贷款2800万元、以沧州盐山6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申请贷款3000万元,公司为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股权关系
■
3、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被担保人沧州旭启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A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 保 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贷款总金额:73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5、担保期间: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开始至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及业务开拓需要,符合公司的利益,亦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提供担保所得融资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05,008.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93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