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证券代码:688010
(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
特别提示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股份”、“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科创板主要风险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44%,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或者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限售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限售期为6个月,本公司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544.571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08%,流通股数量较少。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截止2019年7月5日(T-3日,周五),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仪器仪表制造业(C40)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8.25倍。本次发行价格为25.2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49.39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四)融资融券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技术风险
公司所处的光学行业是融合了光学技术、机械技术和电子技术等诸多先进科技的技术引领型产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光学镜头产品的研发和设计,需要几何光学、薄膜光学、色度学、热力学、精密机械、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和光源技术、微显示技术等学科的高度集成;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涉及到芯取、镀膜等精密光学冷加工技术,与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水平的先进程度紧密相关。企业的工艺技术和生产管理水平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直接决定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在市场竞争中的成本优势。
若出现公司研发投入不足、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重大研发项目未能如期取得突破,或技术人才大量离职或核心技术泄密、不能及时引进各类急需人才等状况,均可能导致公司逐步失去技术优势,进而影响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市场风险
光学镜头产品应用广泛,在不同应用领域呈现不同的行业竞争特点。在安防监控领域,光学镜头是高度市场化行业,近年来,国产品牌企业把握趋势,在民用领域强劲发力,纷纷加大研发力度,光学设计和加工能力快速提升,市场竞争逐步加剧。随着国内镜头企业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公司未来面临的竞争压力也可能有所增加,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三)依赖核心技术人员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光学镜头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综合应用了光学、机械和电子等多学科技术,镜头设计、生产工艺以及精密加工等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光学镜头的成像质量,是行业内企业的核心竞争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掌握了公司大量的关键技术,这些核心技术人员一旦流失,则有可能出现公司核心技术失密或知识产权被他人侵权等情况,将对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和长期发展造成重要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四)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55,199.71万元,较上年度下降2,821.80万元,下降幅度4.86%,主要系大华股份需求变更,公司新产品未能在大华股份原有产品需求下降前完成在大华股份的新产品的验证和配套改进,原有产品销量大幅下滑,导致对其销售额较上年下降6,491.55万元,该款新产品是否最终能够对大华股份实现销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下游安防监控领域市场集中度较高,若公司不能满足下游主要客户需求,则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引发的经营风险
中国企业已经是国际安防监控领域的主要参与者,根据TSR数据,2017年全球安防监控镜头销量市场占有率前五的企业全部为中国企业,合计市场占有率达78.90%,其中公司市场占有率11.80%,位列第三名;公司非定制产品前五大客户中,海康威视、大华股份已是全球销售收入第一、第二的安防监控系统厂商;此外公司已经与华为、旷视科技、依图科技、云从科技、地平线、海康威视等人工智能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AI镜头为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的重要布局。截至2019年5月31日,发行人与前述主要客户或合作方在手执行中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加剧,美国开始将中国先进制造业的代表性企业,如华为等公司列入美国出口管制的“实体清单”中,可能对相关企业经营、发展造成较大影响。发行人2018年来自前述主要客户或合作方销售收入合计为15,271.84万元,占发行人当年销售收入27.67%,其中前述主要客户或合作方销售收入以海康威视、大华股份为主。根据对美国市场的销售情况及相关原材料采购情况,海康威视、大华股份认为中美贸易摩擦对其实际影响较为有限。
结合中美贸易摩擦的最近发展情况及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与前述主要客户或合作方的在手订单情况看,若公司或公司主要客户被列入美国出口管制的“实体清单”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持续经营风险。但若公司或公司主要客户被列入美国出口管制的“实体清单”中,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6号”文同意注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A股股票在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40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福光股份”,证券代码“688010”;其中3,544.5714万股股票将于2019年7月22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19年7月22日
(三)股票简称:福光股份,扩位简称:福光股份
(四)股票代码:688010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5,358.1943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880万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售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544.5714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售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1,813.6229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58.6042万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1)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158.6042万股股份限售24个月。(2)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承诺限售6个月的投资者共105个账户,所持股份为176.824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15%。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选定标准及说明
(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公司申请在科创板上市,选择的市值及财务指标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25.22元/股,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5,358.1943万股,公司的市值为:387,333.66万元,满足“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标准。
公司最近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42.35万元,营业收入为55,199.71万元,满足“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标准。
综上,公司发行后已达到所选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Fujian Forecam Optics Co.,Ltd.
3、注册资本:11,478.1943万元(本次发行前)
4、法定代表人:何文波
5、住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
6、经营范围:光学镜头、光学元器件、光电仪器、光学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环保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不从事任何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营业务:专业从事军用特种光学镜头及光电系统、民用光学镜头、光学元组件等产品科研生产。
8、所属行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光学与光电子行业中的光学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业务属于大类“C 制造业”中的子类“40 仪器仪表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 4040 光学仪器制造”。
9、电话:0591-3813 3727
10、传真:0591-3813 3727
11、电子信箱:zhengquan01@forecam.com
12、董事会秘书:黄健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投资”),中融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
(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何文波先生通过控股中融投资控制公司27.45%的股份,同时通过聚诚投资、众盛投资、瑞盈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72%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28.17%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何文波先生身份证号码为:35018119730308****,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3月出生,初中学历。曾任福建福清市中融水产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福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福清市富景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光有限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融投资董事长。社会兼职现任福建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福建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执行副会长、福建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联盟总干事长、福建省民营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荣获2007年度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标兵、2009年海西创业英雄、2009年福建省优秀青年企业家、2010年度第四届福建省青年创业奖杰出成就奖、第十七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福建省第三批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改革开放40年40位福建最有影响力企业家等荣誉,2019年2月3日入选第四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三)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1、董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董事名单如下:
■
2、监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监事名单如下:
■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注:本处持股数量计算方式相关人员在持股平台的股权比例乘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安排如下:
(1)上述人员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上述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上述人员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核心技术人员人员名单及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一)核心技术人员名单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名单如下:
■
(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五、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为聚诚投资、瑞盈投资和众盛投资。
(一)员工持股计划人员构成情况
1、福州市马尾区聚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福州市马尾区瑞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福州市马尾区众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限售安排
公司各员工持股平台分别在其合伙协议中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的股票转让限售期内,员工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限售期届满后,员工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综上所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遵循“闭环原则”。
七、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1,478.1943万股,本次发行3,880万股A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26%,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15,358.1943万股。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
注1:本次发行未设置超额配售选择权。
注2:“SS”代表State-owned Shareholder,即国有股东。
发行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三)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公司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2、发行人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及其子公司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与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认购协议》,兴业证券的子公司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最终战略配售获配股数为158.604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4.09%。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
(下转A62版)
保荐人(主承销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