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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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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9-06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智慧国土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合同在履约的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市场、价格、汇率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

  2. 本次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年4月 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中电兴发: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4)。公司于 2019年7月16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电兴发”)的告知函,告知函内容为:近日,北京中电兴发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洛宁县人民政府就洛宁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复垦项目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91,900,000.00元。公司本次公告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项目合同基本情况介绍

  1、项目合同名称:洛宁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复垦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2、交易对手方:洛宁县人民政府;

  3、项目合同规模:本项目预计形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耕地指标、占补平衡新增耕地指标规模各约5000亩,最终指标规模以最终验收形成的指标数量为准;

  4、项目合同金额:291,900,000.00元;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完成指标交易止。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内容

  在本项目中,北京中电兴发将利用无人机航拍摄影、数据处理等先进技术对洛宁县全域土地后备资源进行基础地理信息采集及潜力分析,挖掘项目潜力,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土地后备资源调查、规划设计、项目实施、指标报备及交易等, 同时,通过数据分析的深入挖掘,为未来区域时空大数据、智慧城市等业务提供时空数据采集共享服务、动态监测信息产品服务、智慧应用服务等。

  (二)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贰亿玖仟壹佰玖拾万元整(291,900,000.00元)。在符合采购人总体要求前提下,即形成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合格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耕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新增耕地指标各约5000亩。

  (三)其他

  1、洛宁县人民政府有权对北京中电兴发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

  2、洛宁县人民政府有权检查监督北京中电兴发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完成各部门沟通协调工作,为北京中电兴发开展项目提供帮助与便利;

  4、洛宁县人民政府配合协调省、市国土及相关部门并在项目指标确定后及时出售获得款项;

  5、负责给北京中电兴发提供为顺利开展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资料;

  6、在北京中电兴发配合下完成项目立项与申报工作、项目报备及指标验收工作;

  7、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合同价款。

  四、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的签订,标志着该项目正式进入建设实施阶段,为公司智慧国土业务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公司智慧国土项目以无人机技术、大数据和云计算为支撑,以智慧城市区域时空大数据应用服务为目标,基于统一的基础地理空间参考,对土地后备资源基础地理信息进行深入挖掘、综合分析、展示和应用。该项目合同的签订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智慧城市、智慧国土等项目建设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促进公司在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业务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等方面的更好发展。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全面解决方案提供商,投资、建设与运营服务商,拥有国家多部委核准颁发的九个“甲级”资质,在资金、人员、技术、资质等方面具有强大综合实力,完全具备后期合同的履行能力,确保合同正常履行实施。

  该合同总金额为291,900,000.00元,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89%,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该项目合同的正式签订,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合同能否正常履行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洛宁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复垦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2、北京中电兴发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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