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19-13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7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18号北广电子集团南楼3层华夏幸福大学孔雀城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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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学先生和联席董事长吴向东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赵鸿靖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联席董事长吴向东先生、董事孟森先生、王威先生、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王京伟先生、张奇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林成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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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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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为本项交易的交易对方,因此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鼎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均已回避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亦鸣律师、林欢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7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9-13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关于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华夏控股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担保,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3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7月15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1月9日,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3,002,591,709的0.24%,本次业务已进行了交易委托申报。
截至本公告日,华夏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69,362,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1%;本次股份质押后,华夏控股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合计753,31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0.4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09%;鼎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基资本”)为华夏控股一致行动人,鼎基资本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5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8%,目前未进行股票质押。
二、控股股东质押情况
华夏控股本次质押系为满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华夏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其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对质押股份设置履约保障比例的预警线、平仓线等,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预警线及平仓线或发生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发出预警通知及对质押股份的处置行为,后续如出现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线或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处置的风险,华夏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不存在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交易出现的其他重大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