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19-050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7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17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19-051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彤程新材”)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82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24,4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506,550.47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21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200492_B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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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投资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专项说明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彤程新材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彤程新材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19-049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7月15日,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10日通过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投资期限即将到期,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在前次2亿元授权基础上,增加使用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即共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19-052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或“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在前次2亿元授权基础上,增加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即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该6亿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计划如下:
一、 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品种及投资范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为股票、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
3、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
5、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其中包括公司为收购项目准备的自有资金。公司保证现金管理方案不会影响收购项目的资金安排并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 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加强政策研究和市场分析,持续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
(2)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3)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投资流程。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增加4亿额度即使用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 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