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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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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88          证券简称:中国国旅         公告编号:临2019-021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7月16日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刘燕因公务原因采用通讯方式出席和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海口市国际免税城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128.6亿元用于海口市国际免税城项目建设,将其建设成为以免税为核心,涵盖有税零售、文化娱乐、商务办公、餐饮住宿等多元素的复合型旅游零售综合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2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与港中旅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刚、彭辉、陈贤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港中旅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2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2019-025)。

  特此公告。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888          证券简称:中国国旅         公告编号:临2019-022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聂忠权、赵凤、杨萌。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与港中旅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888        证券简称:中国国旅       公告编号:临2019-023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海口市国际免税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

  ●投资金额:人民币128.6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主要是政策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开发建设风险等,详见本公告“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适应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持续优化、助推旅游消费提档升级的新趋势,满足不断催生的新消费需求,支持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建设,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投资公司”)拟投资人民币128.6亿元用于海口市国际免税城项目建设,将其建设成为以免税为核心,涵盖有税零售、文化娱乐、商务办公、餐饮住宿等多元素的复合型旅游零售综合体。本项目位于海南省琼北综合经济区与西海岸城市副中心,是海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是港口离岛游客必经之路,可同时承接面向岛内与岛外的服务职能,具备明显的战略发展优势。

  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海口市国际免税城项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甲2号A座8层21号房间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物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国旅投资公司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旅投资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84,640.8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8,449.26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5,182.1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852.2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国际免税城项目

  (二)项目位置

  本项目坐落于海南省海口市西海岸新海港东侧,位于西海岸城市副中心区域。

  (三)项目用地情况

  ■

  (四)项目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占地面积为32.4万㎡,由六宗地块构成,详见本公告“(三)项目用地情况”。计容总建筑面积为69.3万㎡,其中商业用地规划面积为47.5万㎡;办公用地规划建筑面积为7.8万㎡;住宅用地规划建筑面积为8.0万㎡;酒店用地规划建筑面积为6.0万㎡。

  (五)项目定位

  1、整体定位

  本项目整体定位为“环球体验交互式港城融合新领地”。围绕“全时全季、城市半岛、超前规划、港城一体、270°观海”等特色,打造集辐射全球的文化体验互动式的主题嘉年华和前沿多元的海港风情购物乐园于一体的大型综合体,使之成为引领都市生活新方向和助推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2、各地块定位

  (1)地块五拟建免税商业综合体,定位为“世界最大单体免税商业及旅游购物目的地”。

  (2)地块二拟建公寓,定位为“乐活品质格调生活空间”。

  (3)地块三拟建住宅,定位为“国际旅游中心特色型滨海品质居住空间”。

  (4)地块六拟建商业街区,定位为“海南世界级度假型商业街区”。

  (5)地块一拟建写字楼,定位为“承载港城产业的甲级写字楼”。

  (6)地块四拟建酒店,定位为“陆港门户尊贵格调五星级酒店”。

  (六)项目开发期限

  本项目将分两期开发,一期项目开发免税商业综合体、公寓和住宅,即“地块五+地块二+地块三”,开发期限为36个月;二期项目开发商业街区、写字楼和酒店,即“地块一+地块四+地块六”,开发期限为42个月。

  (七)项目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128.6亿元,其中一期项目投资额为人民币58.8亿元,二期项目投资额为69.8亿元。本项目遵循滚动开发的原则,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八)经济可行性分析

  根据测算,本项目内部收益率约为14.4%,财务净现值14.7亿元,静态回收期15.8年,动态回收期18.3年,经济可行。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本项目,是公司充分把握海南离岛免税发展机遇,践行打造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实现公司战略与国家战略、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有机统一,有利于提升公司免税主业价值链,延伸升级产业链,符合公司向世界一流的全球化免税运营商不断迈进的战略愿景。

  投资建设本项目,有利于公司充分把握离岛免税政策带来的良好机遇,促进消费回流,改善消费结构,拉动消费升级,进一步强化公司离岛免税业务的优势地位,提升免税主业规模,提高公司在海南省乃至全国、全球免税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本项目建成后,将使公司资产配置更为合理,资产运营效率得到提高,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和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资本、资产、经营三轮驱动的高质量发展。

  本项目不会对公司2019年总资产、净资产、负债、净利润等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政策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面临海南省房产全域限购、限售、限价政策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海南房产政策的相关动向,对相关商业办公类物业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公司可通过产品打造,提升产品附加值,向相关单位申请限价突破实现销售预期,或采用面向企业大宗销售、合作、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实现销售物业去化。

  (二)经营管理风险

  本项目商业体量大,业态丰富,在持续开发过程中,存在目标客群与消费需求变化导致业态调整的风险。另外,海口市人才相对短缺,在项目运营方面,可能会出现专业人才缺乏、管理经验不足的风险。公司将实时监控市场客群需求变动,及时调整优化业态规划及经营方案。公司将加强内外部人才挖掘、培养,发挥现有人才专长,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管理、指导、监督和运营,同时拓宽市场化人才引进渠道,不断引进当地优秀专业人才。

  (三)市场风险

  本项目所处西海岸片区属于新开发区域,商业氛围尚处培育期,且本项目体量较大,涵盖业态较多,未来存在因政策和经济等方面影响造成可售物业需求发生变化而导致项目去化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做好相关行业的异业协作,加大项目的宣传推广力度,挖掘消费潜力,提升项目吸引力。公司还将充分利用免税业务吸引力,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打造成熟商业氛围,同时加强产品设计,保证项目品质,提升可售物业去化能力。

  (四)开发建设风险

  本项目现场临近海岸,地下水位高,动线交通复杂,港航枢纽、地面交通中心枢纽等多种交通系统预留接口多,涉及大面积、系统复杂的屋面钢结构和屋面维护结构,施工难度高。公司将成立现场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建立现场监测体系,确保现场施工安全。公司将聘请专业设计咨询单位,对建筑空间造型、交通动线等进行优化,对屋面钢结构、幕墙等专项设计进行深入的效果把控,实现设计、施工的有效衔接和问题解决。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国际免税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888        证券简称:中国国旅        公告编号:临2019-024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港中旅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港中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有利于防范资金风险,提升公司跨境资金调配的便利性,提高公司整体资金运作能力,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350,267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运营效率和效益,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及资金管理风险,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结算、存款、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6日、2017年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临 2017-002)、《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港中旅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临 2017-004)、《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7-010)。

  为有效防范本、外币资金风险,降低汇兑成本,提高公司整体资金运作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拟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待新协议订立并生效后,原协议将予以终止。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旅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旅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概况

  公司名称:港中旅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闫永夫

  注册资金:人民币20亿元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跨境人民币集中运营管理;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债券投资。

  2012年6月20日,财务公司取得中国银监会《关于港中旅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12]312号),2012年6月25日取得金融许可证(NO:00454310)。2012年7月10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主要股东:中国旅游集团持有财务公司82.5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5.83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3.48亿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99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0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新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金融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公司及子公司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办理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信贷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担保及其他资金融通服务。

  3、结算服务。根据公司需要,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服务。

  4、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专业财务顾问服务,包括投融资、资产重组、资本运作、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方案设计等服务。

  5、公司及子公司可选择加入成为财务公司跨境人民币、外币资金池参与单位,并根据实际需求,利用财务公司跨境人民币、外币资金池跨境调拨使用人民币、外币资金。

  (二)定价原则

  1、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子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利率,且不低于财务公司给予中国旅游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利率。

  2、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子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利率及财务公司给予中国旅游集团其他同类成员单位利率。其他信贷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同类业务收费水平,且不高于给予中国旅游集团其他同类成员单位收费标准。

  3、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4、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子公司通过财务公司跨境人民币、外币资金池跨境调拨使用资金的收费标准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同类业务收费标准,且不高于财务公司给予中国旅游集团其他同类成员单位收费标准。

  (三)交易金额

  1、在新协议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当日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的80%。

  2、在新协议期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子公司信贷服务的综合授信额度不高于人民币50亿元。

  (四)新协议有效期

  新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是基于自身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本身已建立的资金系统,节省公司相关设备、办公及人员投入;有利于利用财务公司搭建的跨境双向资金池,提升公司跨境资金调配的便利性,将公司境内外盈余资金集中运营,提高资金集中管理和统筹调配的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加强资金管理与风险控制,优化财务管理,降低资金成本及交易费用,提高资金运营效率与效益。

  公司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平等、自愿原则,有利于防范资金风险,提高公司整体资金运作能力,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19年7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港财务公司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刚、彭辉、陈贤君回避表决,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该关联交易有利于防范资金风险,提升公司跨境资金调配的便利性,提高公司整体资金运作能力,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司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运营效率和效益,降低融资成本和资金管理风险,增强资金配置能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六)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与港财务公司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888    证券简称:中国国旅    公告编号:临2019-025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西里中街18号渔阳饭店三层紫金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1日

  至2019年8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9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和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cits-gdbm@citsgroup.com.cn)或传真方式(010-84479312)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7月30日、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甲2号A座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甲2号A座8层

  邮编:100027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4478866-5904/5409

  传真:010-84479312

  特此公告。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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