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电投”)来函,筹划将陕西电投持有的西部证券906,343,321股份(占总股本25.88%)全部无偿划转至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本次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事项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7日、2018年12月27日、2019年4月12日进行了公告,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筹划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7)、《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6)。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51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对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受让公司906,343,321股股份(占股份总数25.88%)无异议。
二、公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完成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三、公司在变更5%以上股权的股东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住所地证监局。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