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9-096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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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天风证券天权5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56%。根据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2018)云31执453号之十七《协助执行裁定书》,2019年7月8日至11日期间,天风证券通过二级市场强制卖出7,500,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本次权益变动后,天风证券共计持有公司67,499,9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天风证券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根据天风证券编制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风证券拟自2019年6月11日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部分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05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16日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金钰
股票代码:6000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天风证券天权5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注册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权益变动性质:被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方金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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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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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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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信息披露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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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风证券因按照云南德宏中院的执行裁定书((2018)云31执453号之十七)要求,通过二级市场强制卖出7,500,10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9999%。
东方金钰于2019年6月10日披露《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9-086)。
东方金钰于2019年6月11日披露《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的更正公告》(2019-089)。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部分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05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前述计划实施减持,并将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根据云南德宏中院出具的(2018)云31执453号之十七《协助执行裁定书》,2019年7月8日至11日,天风证券通过二级市场强制卖出7,50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5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天风证券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共计持有上市公司67,499,9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99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75,00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天风证券将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67,49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9999%。
本次权益变动将不会导致东方金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自2019年6月11日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部分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05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天风证券天权5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简介
1、资管计划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资管计划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成立规模:550,000,000.00元
4、存续期限:5年
5、资管计划变更:委托人、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签署书面补充合同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6、基金业协会产品编码:SV4847
7、设立日期:2017年7月7日
8、投资范围:投资范围为股票收益权。
9、计划终止条件:
(1)委托管理期限届满而未延期,且委托资产清算分配完毕的;
(2)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解除的;
(3)委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管理人被依法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
(5)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托管人被依法取消资产托管资格的;
(7)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8)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东方金钰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东方金钰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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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天风证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天风证券天权5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同;
4、天风证券天权5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文件;
5、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云31执453号之十五、(2018)云31执453号之十六、(2018)云31执453号之十七】。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东方金钰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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