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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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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19-070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暨重整业绩承诺履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整投资人及承诺相关方进行利润补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7)。

  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创展”)及重整投资人上海惇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惇德”)、宁波竑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竑悦”)、宁波京同科技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北京中航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京同”)于2019年4月17日出具了《关于霞客环保2018年度扣非后净利润补偿有关事宜的承诺》,协鑫创展、上海惇德、宁波竑悦与宁波京同四方承诺:若公司未能实现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值达到3亿元之目标,我四方将以现金方式补足差额部分,并承诺将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支付。若未能支付或延迟支付,协鑫创展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二、2018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112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78,710.4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893,801.38元,与2018年度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值不低于3亿元的差值为294,106,198.62元,该差值由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及重整投资人共同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三、2018年度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收到由协鑫创展支付的2018年度业绩补偿款人民币294,106,198.62元。至此,协鑫创展、上海惇德、宁波竑悦与宁波京同严格履行了承诺,2018年度业绩补偿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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