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制定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风险提示、终止上市等4个公告格式指引,明确不同类型强制退市情形下,科创公司需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备忘录六号——业务操作事项》,明确了科创板信息披露所涉及的业务操作事项,指导公司按要求办理业务操作并发布公告。其中,为便利科创公司发行上市阶段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使,专门制定《科创板上市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格式指引。
《备忘录七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在整合本所主板3份定期报告备忘录的基础上,对与年度报告相关的内控报告编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披露要求、独立董事年报期间的履职要求等作出规定。
《备忘录八号——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了特殊证券交易账户所持证券合并计算的原则,权益变动或收购的披露要求,以及特殊证券交易情形下的规则适用安排。
下一步,科创公司正式上市交易后,上交所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信息披露工作需要,适时对相关备忘录及公告格式指引进行修订完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上交所将继续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切实担起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促进科创公司提升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