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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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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19-094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实际控制人重要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鹏起”或“公司”)于2019年7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实际控制人重要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0998号,简称“《工作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工作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在 2019 年 7 月 9 日披露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张朋起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刑事拘留,新增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合计约 3.5 亿元,其一致行动人宋雪云于 2018 年9 月放弃有关信托权益的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前述事项对公司和投资者影响重大。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规定,对你公司及相关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被刑事拘留,原董事兼财务总监也被要求协助调查,公司董事会应全面审慎评估相关事项对公司各方面的影响,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巨大,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朋起及相关方应尽快制定计划,归还占用公司资金,解除违规担保;公司董事会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追回被占用资金和解除违规担保,维护公司利益,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防范同类事项再次发生。

  三、公司应尽快核实并披露宋雪云 2018 年 9 月放弃信托权益事项的背景、原因、对公司控制权的具体影响,以及未及时披露的原因和具体责任人。宋雪云及相关方应尽快按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前期与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金资本)签署投票权委托协议,将所持 16.95%股份的投票权全权委托给广金资本行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请广金资本结合公司当前违规担保、资金被占用、实际控制人被刑事拘留等事项,明确说明是否拟继续推进相关协议的生效,并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如拟继续推进,请披露目前的进展情况、尚未获审批同意的原因,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五、公司及相关方多次发生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的违规行为,请公司董事会、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进一步全面自查核实,是否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变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诉讼等。

  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方应当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应立即披露,并于 7 月 16 日前公告落实情况,同时书面报告我部。对于公司及相关人员在前述事项中涉嫌存在的违规行为,我部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函》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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