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是少有被认为是既符合国家政策又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蓝海。2018年8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强调积极发展消费金融,支持消费信贷,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这是监管层进一步明确对发展消费金融的支持和肯定。信托公司发展消费金融既是对当前经济结构转型和金融政策引导的积极响应,也是对自身面临的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压力增大的被动性适应。
消费金融具有点多面广、小额分散的特点,这种特点对依靠传统手段开展消费金融业务提出了挑战。近年来,消费金融业务之所以实现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应用。传统商业银行和新兴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普遍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于消费金融业务,对个人客户的风险状况进行有效识别,精准授信,提高了风控水平,扩大了长尾客户。此外,金融科技在消费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也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改进了客户体验。
信托公司作为持牌金融机构,在发展消费金融业务方面具有“通道”服务、结构设计和风险隔离独特优势,但也面临着诸如资金成本、获客能力、风险定价和技术支撑方面的不足和挑战。随着消费金融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客户风险不断下沉,信托公司想在消费金融领域有所建树,需要直面困难和挑战,发扬长处,补齐短板,强化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发展,锻造自身核心竞争力。总之,借乘消费金融东风,实现业务发展转型,信托公司还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