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19-056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孚债暂停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7月5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申请的3,452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57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57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申请的1,4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57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申请的4,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5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7,7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5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5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19年7月23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59号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19-057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孚债暂停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奥公司”)。
●本次公司对中孚电力担保额度为3,452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中孚电力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20.37亿元;本次公司对金丰煤业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金丰煤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5.12亿元;本次公司对博奥公司担保额度为1,4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博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1,400万元。
●金丰煤业、博奥公司拟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8.54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7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申请的3,452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申请的1,4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钱宇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涉及审批或许可的,取得审批或许可后方可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孚电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34,067.82万元,负债总额为318,704.14万元,净资产为215,363.68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310,590.19万元,净利润为-29,312.1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19年3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38,031.71万元,负债总额为318,713.88万元,净资产为219,317.83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52,039.01万元,净利润为3,954.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
法人代表:秦书杰
注册资本:11,8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山机械、设备、耐材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丰煤业为本公司的互保单位,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239,887.41万元,负债总额为122,523.02万元,净资产为117,364.39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63,787.76万元,净利润为1,205.1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265,708.37万元,负债总额为148,471.57万元,净资产为117,236.81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7,328.76万元,净利润为173.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新华路31号
法人代表:朱云峰
注册资本:18,850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机电设备销售;冶炼技术服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工程(截止2021年1月13日);窑炉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送变电工程施工;经销:氢氧化铝、氧化铝粉、本企业所产生的废旧物资;园林绿化;生产:机械配件、铸钢件、耐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博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博奥公司资产总额为42,839.73万元,负债总额为28,926.84万元,净资产为13,912.89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1,039.36万元,净利润为-819.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博奥公司资产总额为41,387.90万元,负债总额为27,937.71万元,净资产为13,450.19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1,015.28万元,净利润为-462.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公司拟为中孚电力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申请的3,452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担保期限3年;以上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
(2)本次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1年,金丰煤业拟为此笔担保提供反担保,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金丰煤业流动资金。
(3)本次公司为博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申请的1,4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为到期续保额度,博奥公司拟为此笔担保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博奥公司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中孚电力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孚电力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申请的3,452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金丰煤业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稳定,且拟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博奥公司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稳定,且拟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博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申请的1,4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9.88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8.54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07.63%,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5.7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68.98%;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公司实际担保总额12.7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38.65%。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0.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304.91%。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孚实业为中孚电力、金丰煤业及博奥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已对此担保事宜进行了论证。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比例较高,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金丰煤业、博奥公司为上述担保拟提供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但在商业实质上,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对公司来说,是否具有实质性的保障作用,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同意中孚实业为中孚电力、金丰煤业以及博奥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8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2019年3月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19-058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孚债暂停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高精铝材”)、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原名“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汭热力”)、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
●本次中孚电力为中孚高精铝材担保额度为4,5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中孚高精铝材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0元;本次中孚电力为洛汭热力担保额度为7,7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洛汭热力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1.2亿元,本次中孚电力为燃气公司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燃气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3.50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8.54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7 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申请的4,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7,7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住 所:河南省巩义市站街镇豫联工业园区2号
法人代表:马文超
注册资本:20亿元
经营范围:铝材的生产、销售;废旧铝材回收;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孚高精铝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孚高精铝材资产总额为374,863.57万元,负债总额为179,067.01万元,净资产为195,796.56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07,314.68万元,净利润为-4,203.4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365,917.69万元,负债总额为171,681.89万元,净资产为194,235.80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98,601.68万元,净利润为-1, 560.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光明路1号
法人代表:武岩鹏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供热;热力设备、器材、器具的销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洛汭热力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洛汭热力资产总额为30,714.41万元,负债总额为28,014.95万元,净资产2,699.46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5,428.25万元,净利润-289.7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洛汭热力资产总额为29,879.00万元,负债总额为27,870.89万元,净资产2,008.12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3,456.04万元,净利润-691.3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桐本路体育馆院内
法人代表:牛瑞祥
注册资本:2亿元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燃气具销售。(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燃气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燃气公司资产总额为91,350.69万元,负债总额为65,322.29万元,净资产为26,028.40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3,201.77万元,净利润为2,409.5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燃气公司资产总额为92,817.03万元,负债总额为67,976.72万元,净资产为24,840.32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6,626.09万元,净利润为83.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中孚电力拟为中孚高精铝材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申请的4,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借款期限3年,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中孚高精铝材流动资金。
(2)本次中孚电力拟为洛汭热力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7,7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2年,洛汭热力拟为此笔担保对中孚电力提供反担保,融资主要用于补充洛汭热力流动资金。
(3)本次中孚电力拟为燃气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1年,燃气公司拟为此笔担保对中孚电力提供反担保。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燃气公司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中孚高精铝材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平稳,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中孚电力为中孚高精铝材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申请的4,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洛汭热力生产经营平稳,资信状况稳定,且洛汭热力拟对中孚电力提供反担保,因此中孚电力对其担保不会损害中孚电力的利益,同意中孚电力为洛汭热力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7,7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燃气公司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平稳,且燃气公司拟对中孚电力提供反担保,为其担保不会损害中孚电力利益。同意中孚电力为燃气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9.88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8.54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07.63%,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5.7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68.98%;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公司实际担保总额12.7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38.65%。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0.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304.91%。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孚电力为中孚高精铝材、洛汭热力及燃气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已对此担保事宜进行了论证。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比例较高,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洛汭热力、燃气公司为上述担保拟提供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但在商业实质上,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对公司来说,是否具有实质性的保障作用,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同意中孚电力为中孚高精铝材、洛汭热力及燃气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2019年3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2019-05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7月2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23日
至2019年7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9年7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丁彩霞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19-060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孚债暂停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主席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申请的3,452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申请的1,4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申请的4,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7,7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