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40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现补充更正如下两处内容:
(一)《2018年年度报告》第五节第十六项原内容: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
修正后的内容: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
(二)《2018年年度报告》第五节第十七项原内容: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修正后的内容: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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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除上述补充更正外,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加强公告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