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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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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ST雏鹰 公告编号:2019-096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发展需要,从2015年开始逐步对养殖模式进行优化升级,由合作社负责养殖场建设、设备投资、外部协调及日常维护、维修、粪污处理等,公司负责养殖场的土地租赁、合规性手续办理,农户主要负责单个猪舍的精细化管理,养殖过程中采用“六统一”的方式由公司统一管理。合作社为养殖场的投资主体,负责对养殖场内猪舍、设备等与养殖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的投资。在合作社与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时,需要向公司缴纳不少于筹建合作社总投资额20%的自有资金,其余不足部分由合作社自筹或向金融机构融资,公司可提供担保,同时合作社以其出资额及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情况下逐步推进养殖模式优化升级,保障顺利实施完成,最终实现轻资产运营,公司决定2015年度为吉林洮南地区的合作社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满足合作社的资金需求,担保期限为5年,且为分批还款;合作社以其出资额及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85)。

  二、上述对外担保涉及的诉讼情况

  2015年-2017年,吉林洮南地区82家合作社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洮南支行(以下简称“洮南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用于养殖场建设,借款按月结息。

  截止2019年6月底,上述82家合作社在洮南支行的借款余额为4.48亿元。2018年以来受生猪养殖行情及公司债务问题的影响,前述82家合作社资金周转困难,致使上述借款发生逾期,为此洮南支行于近日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对前述合作社向洮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作为担保人及子公司吉林雏鹰作为具体执行实施方一并被列为前述案件被告人,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

  同时,洮南支行就上述案件申请了财产保全,根据洮南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查封吉林雏鹰的部分土地、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查封的土地、房屋,查封期间由被告合作社及吉林雏鹰统一管理、居住、使用,但不得买卖过户、所有权转移、使用权转移、不得设定抵押等其他项权利,以及不得实施其他妨害执行的行为。

  三、应对措施

  1、前述82家合作社的资产均建设在公司租赁或承包的土地上,公司对该资产均有一定的控制能力,后续处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促成债权人、债务人的债务和解方案;

  (2)协调其他合作方承接前述合作社的资产和负债;

  2、公司已安排律师积极应对诉讼,如因公司败诉导致公司权益受到侵害,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追偿;

  3、尽可能协调债务人、债权人参与公司债务重组事项,以便减少对公司的影响。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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