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合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西科环工业陶瓷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众合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杭州网新智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881,342.2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67%,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已达到信息披露的标准,特此进行公告。
相关补助的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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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规定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88.13万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288.13万元计入2019年度损益,最终的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