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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仙居县人民政府签订仙居华统畜禽产业链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与仙居县人民政府签订仙居华统畜禽产业链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仙居县人民政府签订仙居华统畜禽

  产业链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经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政府友好协商,2019年6月30日双方签订了《仙居华统畜禽产业链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由公司在仙居县投资建设仙居华统畜禽产业链项目,包括仙居鸡养殖、生猪养殖、仙居鸡肉制品加工和饲料厂项目,总投资约5.1亿元人民币。具体由公司在仙居县设立的绝对控股子公司负责投资、实施及经营。

  2、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仙居县人民政府签订仙居华统畜禽产业链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公司与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建设仙居华统畜禽产业链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协议对方为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政府,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仙居县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为仙居华统畜禽产业链建设项目,投资主体为乙方委托在仙居注册的绝对控股子公司具体承担本协议项目的经营投资,项目内容包括仙居鸡养殖、生猪养殖,仙居鸡肉制品加工和饲料厂项目。

  2、用地规划,仙居鸡养殖、生猪养殖项目拟选址下各镇新路村。总用地面积约700亩(具体面积以土地流转协议为准),其中农业设施用地约220亩。仙居鸡肉制品加工项目落实在福应街道三里溪村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用地区块内,用地面积约20亩,并由甲方与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另签协议。饲料厂项目拟选址浙江仙居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约30亩,乙方将与浙江仙居经济开发区另行签订协议。

  3、项目总投资约5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仙居鸡养殖、生猪养殖项目总投资约32,870万元,仙居鸡肉制品加工项目由乙方全资子公司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投资约5,220万元,饲料厂项目投资约12,910万元。

  (二)仙居鸡、生猪养殖项目用地及相关约定

  由乙方与下各镇人民政府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甲方负责协调相关事宜。批复设施农用地期限与租赁期限一致,同意设施农用地为多层建筑。项目在土地完成流转并审批完毕后,三年内完成建设并投产。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督促所在乡镇需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并与乙方签订相关土地流转协议。

  2、本项目开工前,甲方协助乙方项目公司完成对项目租赁用地和建设用地的通水、通电、通路等政策处理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项目公司自行负责。

  3、乙方投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以及本县农业产业标准,并符合环保要求,依法合规经营。在甲乙双方约定的项目建设周期内完成总投资人民币51,000万元。

  4、乙方正式投产转入正常运行后,仙居鸡年出栏量达200万羽以上。生猪年出栏量控制在10万头以内。

  5、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保证金300万元(不计息)。在养殖场主体工程开工后,一周内返还100万元(不计息),在仙居鸡养殖场建好后返还100万元(不计息),在约定的建设周期内完成总投资80%后,一周内返还100万元(不计息)。

  6、土地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本协议终止后,按国家相关要求恢复农业用地。

  7、乙方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享受优惠补助政策。

  (四)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未能如期进行用地流转项目,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因甲方原因致使项目搁置导致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补偿乙方损失。部分项目搁置的,则乙方有权相应调整或缩小项目投资规模;延误期限的,则乙方有权将开工建设及竣工投产时间相应顺延。

  3、甲方为公共利益、规划调整等需要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按本协议约定及相关政策予以补偿。

  4、乙方所有的项目实施必须依法、依规,如有违反,由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相应规定处理。

  5、因乙方原因违反本协议“8、10.3”约定的、低于“10.2”约定投资额80%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取消相关优惠政策,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本协议8指项目在土地完成流转并审批完毕后,三年内完成建设并投产。10.3指乙方正式投产转入正常运行后,仙居鸡年出栏量达200万羽以上。生猪年出栏量控制在10万头以内。10.2指在甲乙双方约定的项目建设周期内完成总投资人民币51,000万元。)

  6、因乙方原因违反本协议“5.2”甲方与乙方全资子公司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关于《仙居鸡肉制品加工项目协议书》的约定,甲方有权取消相关优惠政策,可以要求乙方返还之前享受全部优惠待遇。(《仙居鸡肉制品加工项目协议书》尚未签订,协议内容还未具体确定)

  7、乙方在经营期间,停止本项目或部分项目生产经营活动满一年及以上,甲方责令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视为放弃投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流转土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恢复土地原状,费用由乙方负担。但如果停止本项目或部分项目生产经营活动是由于甲方原因或土地政策原因导致的除外。

  8、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甲方同意变更投资项目,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流转土地,在建设周期内的可没收其项目保证金,并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为在仙居注册的绝对控股子公司,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由该企业享受与承担,乙方对本协议的履行负连带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调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可行性分析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国家农业部于2016年4月印发了《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明确提出了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的基本思想,各区域发展重点把种植、养殖和屠宰加工三个环节给合一起通盘谋划,主要任务统筹考虑种业、饲料兽药、屠宰加工到产业化经营各环节。因此,“仙居华统畜禽产业链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与规划。

  2、项目满足食品安全需要并将推动当地农业产业化升级

  通过“仙居华统畜禽产业链建设项目”实施,不仅可以推动当地由传统农业向生态高效的现代农业转变,而且还有利于保障当地及周边地区的“菜篮子”食品安全。

  3 、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不断完善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优化产业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未来发展目标。

  (二)市场前景分析

  1、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消费者对肉类食品质量要求的提高,规模化养殖成为畜禽养殖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将成为行业发展重要趋势。而本次“仙居华统畜禽产业链建设项目”即为公司完善现有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2、从肉类总产量看,肉类消费仍将保持增长趋势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居民消费升级,餐饮业的快速发展,未来国内肉类消费将持续增长,肉类消费市场空间广阔。

  (三)对公司的影响

  “仙居华统畜禽产业链建设项目”不但符合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大方向,同时也是公司实现自身发展战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预计本项目顺利实施后既会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又会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本项目虽然投资总额较大,但公司将会统筹规划,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逐步投入,防止对公司现金流造成重大压力。因项目建设需要一定时间,预计本项目在本年度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有重大影响。

  五、存在的风险

  (一)系统性风险

  1、畜禽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畜禽市场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导致畜禽养殖行业的毛利率呈现周期性波动。产业链上不同环节在市场周期不同时段盈利水平均不相同,公司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能一定程度调节项目的市场风险。

  2、疫情风险,疫情作为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是影响畜牧业的主要风险。畜禽疫病的发生带来的风险包括两类,一是疫病的发生将导致畜禽的死亡,直接导致畜禽产量的降低;二是疫病的大规模发生与流行,易影响消费者心理,导致市场需求萎缩,产品价格下降,对畜禽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二)项目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租用项目所在的农业用地,届时能否取得农业用地的租用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如果市场需求变动、产业政策变动、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环保及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升级、养殖技术变革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意外因素都可能对投资项目的按期实施及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项目具体投产后效益及达产进度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环保审批风险,随着相关环保政策的收紧,国家及各省市地方政府对畜禽养殖的限养、禁养及环评流程愈加规范,审批将更加严格。公司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资源环境条件限制,存在部分项目环保审批被否的或有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仙居县人民政府签订的《仙居华统畜禽产业链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海宁市设立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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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海宁市设立控股子公司暨租赁屠宰场地的议案》。具体详见2019年6月21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7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宁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在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于当日取得了《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海宁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CWBTM03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许村镇桥庵弄16号3幢2层

  5、法定代表人:蔡礼伟

  6、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9年6月28日

  8、营业期限:2019年6月28日至2039年6月27日

  9、经营范围:生猪采购;生鲜猪肉采购、销售;畜屠宰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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