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19-068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发扬延安精神,执行与延安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双方共同在延安市规划的医药大健康产业,同时也是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和享受延安市人民政府的优势资源和优惠政策,推动公司战略进一步深入实施,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6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延安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2019年6月27日,对外投资设立的公司均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延安必康医药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600MA6YL8566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雷平森
注册资金:拾亿元人民币
住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创新创业小镇E区1栋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智慧医药产业园项目投资、建设(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药品及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名称:延安必康医学工程体验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600MA6YL7TD3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雷平森
注册资金:陆亿元人民币
住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创新创业小镇E区1栋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医疗保健项目开发;医学研究;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金融、证券、期货、基金、投资咨询等专控除外);电子产品及辅助设备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企业名称:延安新阳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600MA6YL7TD3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雷平森
注册资金:伍仟万元人民币
住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创新创业小镇E区1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药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医疗器械生产及销售;中药材收购(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企业名称:延安必康中药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600MA6YL7TB7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雷平森
注册资金:伍仟万元人民币
住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创新创业小镇E区1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中药材收购、销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中药材种苗繁育;中药材种植技术推广;中药材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19-069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宗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4月18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截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新沂必康”)减持时间已经过半,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的股份情况
1、被动减持股份的情况
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6月28日期间,李宗松先生被动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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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6月28日期间,新沂必康被动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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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大宗交易减持情况
为降低股票质押比例、缓解平仓风险,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6月28日期间,李宗松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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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股票质押比例、缓解平仓风险,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6月28日期间,新沂必康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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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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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新沂必康在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中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承诺期限为:2015年12月3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2019年1月3日,新沂必康承诺自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2日,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不含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以及在该期间内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增加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承诺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新沂必康的质权人于2019年5月15日至6月28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新沂必康所质押的共计9,071,39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59%。发生被动减持情形,并非新沂必康主观意愿。
3、李宗松先生于2019年1月3日承诺自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2日,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不含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以及在该期间内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增加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承诺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李宗松先生的质权人于2019年5月15日至6月28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李宗松先生所质押的共计9,902,11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65%。发生被动减持情形,并非李宗松先生主观意愿。
4、李宗松先生作为重大资产重组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承诺:(1)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2)本人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承诺期限为:2016年4月11日-2019年4月11日,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后李宗松先生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新沂必康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2、公司将持续督促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合规减持公司股份。
3、公司将持续关注李宗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沂必康、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