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7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优化环保产业规划(纲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环保产业规划(纲要)》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优化环保产业规划(纲要)暨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8号)。
二、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优化环保产业规划(纲要)暨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8号)。
三、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何品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何品晶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何品晶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9号)。
四、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暨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拟转让的39%股权放弃优先受让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暨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0号)。
五、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开立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美元的融资性保函,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1号)。
六、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格尔木金圆商砼有限公司向青海格尔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含8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2号)。
七、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向下游客户中核核电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提供预收款担保,最高保证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3号)。
八、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74号)。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8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环保产业规划(纲要)及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环保产业规划(纲要)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环保产业规划(纲要)》调整优化
2017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保产业规划(纲要)》,明确公司在2018-2020年期间,以资源化综合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和一体化综合处置等环保产业为主攻方向落实公司“转型环保产业,开启二次创业”发展战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环保产业规划(纲要)》。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动力,公司拟对《环保产业规划(纲要)》进行调整优化,即在2019-2021年期间,公司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的基础上,开辟发展新材料产业,对现有危(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业务进行产业升级并积极探索其他新材料领域的拓展延伸。具体情况如下:
1、重点发展环保产业战略不变,公司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以省为单位,聚焦东部沿海区域,以水泥窑协同处置及一体化综合处置为主要方向,开展以危(固)废处置为核心的环保产业战略布局。公司还将积极响应国务院发布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全力谋求飞灰处置、生活及建筑垃圾处置等业务领域拓展,同步实现“无废城市”社会、环境及经济效益,同时进一步增厚公司业绩。
2、公司将对现有危(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业务进行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在现有的工业危(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回收有色金属原材料的基础上,向有色金属新材料深加工领域拓展,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将紧抓新能源行业发展的历史机遇,依托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及铜陵金圆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现有区域优势、技术体系及生产工艺,进行精制硫酸镍、精制硫酸钴的研发生产,并适时向下游高纯钴镍材料产业延伸,争取在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领域及废旧动力电池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有所突破;
2)公司子公司林西县富强金属有限公司已具备从含铅锌废料中提炼高品位金属铟的技术能力,公司将筹建金圆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围绕电子信息产业用高纯铟和节能环保型建筑新材料所需铟锡化合物及石化行业含稀贵金属催化剂的开发,进一步加强研发并加快产业化进程,打造从资源化综合利用到新材料生产的全产业链循环经济;
3)顺应产业发展情况,探索其他新材料产业领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鉴于公司拟对环保产业规划(纲要)调整优化,公司将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相应调整,通过设立新材料事业部、环保事业部以及建材事业部对公司三大产业实行有效管控:新材料事业部将负责危(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业务产业升级以及其他新材料领域的拓展延伸;环保事业部将负责水泥窑协同处置产业、一体化综合处置产业及其他环保产业的运营发展;建材事业部负责公司水泥商砼产业运营管理。公司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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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鉴于未来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市场环境的变化、行业政策的变化等可能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造成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2019-069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何品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对何品晶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何品晶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相关内容。
何品晶先生简历如下:
何品晶,男,1962年10月23日出生,博士学历,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1987年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法国国立桥路学校博士后、美国中佛罗里达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等,多次获得教育部“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等奖项,著有《生物质废物的解聚及产物的定向重整研究进展》、《城市固体废物治理:挑战与出路》及《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技术(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等二十多部著作。
经核查,何品晶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何品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何品晶先生已于2019年6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0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其他股东股权转让
暨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拟将其持有的新金叶39%股权转让给江西星金叶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拟放弃优先受让权。
2、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暨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3、本事项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叶”)股东陈水梅、叶礼平及叶声赟拟将其持有的新金叶39%的股权转让给江西星金叶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星金叶”)。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标的股权享有在同等条件和价格下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暨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在本次交易中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公司放弃该权利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购买权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出让方
叶礼平:男,中国籍,持有新金叶12.95%股权。
陈水梅:女,中国籍,系叶礼平先生配偶,持有新金叶15.05%股权。
叶声赟,男,中国籍,系叶礼平先生之子,持有新金叶11.00%股权。
2、受让方
公司全称:江西星金叶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1MA3880KK4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吉阳东路338号2栋121号
法定代表人:叶晓霞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12日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研发和服务;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营销;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分析测试服务;建筑装饰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防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有色金属、贵金属回收利用;矿产品采购及销售;建材、化工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金属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叶声鹏持有江西星金叶75%股权,叶晓霞持有江西星金叶25%股权。叶声鹏为叶礼平先生之子,叶晓霞为叶礼平先生之女。
3、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陈水梅、叶礼平、叶声赟及江西星金叶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关联关系:江西星金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新金叶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1216674830398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茶亭工业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李正东
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12日
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再生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矿产品加工、销售;建材、新型材料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8%股权,为新金叶控股股东;陈水梅持有新金叶15.05%股权,叶礼平持有新金叶12.95%股权,叶声赟持有新金叶11%股权,周克忠持有新金叶2%股权,叶礼炎持有新金叶1%股权。
3、新金叶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
4、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新金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转让新金叶39%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8,580万元(实缴3,120万元,尚未实缴5,460万元),股权转让交易总价为3,12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由交易各方协商而定。本次交易转让方叶礼平、陈水梅及叶声赟以及受让方江西星金叶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叶声鹏和叶晓霞均为叶礼平家族成员,本次新金叶股权结构调整系新金叶股东叶礼平家族内部成员之间持股调整。
公司若不放弃本次控股子公司新金叶39%的优先购买权,至少需承担一次性支付现金3,120万元的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新金叶的控制权,公司持股比例不变,新金叶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同意新金叶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并放弃优先受让权,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放弃新金叶3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影响公司在新金叶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放弃新金叶39%股权优先购买权。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开立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美元的融资性保函,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批准的《开立保函申请书》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07月0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在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04月25日、05月2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19年度互助金圆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2,900万元(其中,其他金融机构担保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有效期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截至目前,公司对互助金圆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5,427.73万元(其中7,827.73万元为以前年度提供且尚在经审议的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2019年度可用担保额度25,300万元。
在公司为互助金圆提供的担保额度中,本次从其他金融机构担保额度调剂出10,000万元至该笔保函业务。本次担保完成后,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互助金圆可用担保额度为15,3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 :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1月22日
注册地址 :互助县塘川镇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唐远平
注册资本 :55,000万元
经营范围 :熟料、水泥生产、销售,石灰石、石膏、页岩、粘土开采及销售,汽车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泥包装袋生产、销售,水泥助磨剂的研发、生产、销售,运输车辆租赁服务,场地租赁服务,砂石骨料生产、销售,五金及备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互助金圆为公司持股100%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互助金圆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被担保方信用情况
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互助金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开立第三方融资性保函,用于为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融资提供担保,开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等值美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
以上担保事项不需签署担保合同,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批准的《开立保函申请书》为准。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互助金圆是公司持股100%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是为了降低融资成本及融资费用,提高互助金圆资金利用效率。公司能够对互助金圆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为互助金圆向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有利于互助金圆的经营和发展;互助金圆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3,313.33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55.11%。其中 1,900万元对外担保为公司历史形成的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2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格尔木金圆商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木商砼”)拟向青海格尔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木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含8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在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04月25日、05月2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19年度公司为格尔木商砼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有效期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截至目前,公司对格尔木商砼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2019年度可用担保额度0万元。本次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2019年计划担保额度中调剂出800万元至格尔木商砼。本次担保完成后,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互助金圆可用担保额度为14,500万元,格尔木商砼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 :格尔木金圆商砼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5月4日
注册地址 :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商业街73#
法定代表人:吴建勋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经营范围 :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叁级(可生产强度等级C60及以下的混凝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格尔木商砼为互助金圆持股100%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为公司持股100%全资子公司, 格尔木商砼为公司持股100%全资孙公司。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格尔木商砼近期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被担保方信用情况
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格尔木商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格尔木商砼是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格尔木商砼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能够对格尔木商砼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为格尔木商砼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格尔木商砼的经营和发展;格尔木商砼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孙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3,313.33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55.11%。其中 1,900万元对外担保为公司历史形成的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7月02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3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叶”)向下游客户中核核电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核电”)销售产品提供预收款担保,最高保证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金叶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1216674830398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茶亭工业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李正东
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12日
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再生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矿产品加工、销售;建材、新型材料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8%股权,为新金叶控股股东;陈水梅持有新金叶15.05%股权,叶礼平持有新金叶12.95%股权,叶声赟持有新金叶11%股权,周克忠持有新金叶2%股权,叶礼炎持有新金叶1%股权。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新金叶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见下表(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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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新金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新金叶其他股东同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或提供反担保,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将由公司与中核核电共同协商确定,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新金叶是公司持股58%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是为了提高新金叶资金回笼速度,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强新金叶的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本次担保对象新金叶未采取反担保措施,新金叶其他股东同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或提供反担保。新金叶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为新金叶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有利于降低新金叶财务成本、提高新金叶资金利用效率,增强新金叶的盈利能力;新金叶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03,313.33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5.11%。其中 1,900万元对外担保为公司历史形成的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4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7月1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8日(星期四)14:3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7月18日9:30~11:30,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7月17日15:00至2019年7月18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除现场召开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30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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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7月17日9: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30楼
联系人:朱磊倩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真:0571-85286821
电子邮箱:jygf@jysn.com
邮政编码:310052
3、其他事项: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七、备查文件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6;投票简称:金圆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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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股东签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账号: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委托有效期:
附件三
回执
截至2019年7月11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时,我单位(本人)持有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