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19年第7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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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9年7月1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待结转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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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的规定,投资者当日申购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咨询办法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2666。
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86497888。
4、本基金销售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国信嘉利投资理财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宇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和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日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券商分级,场内代码:502053)、B类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交易代码:502055)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波动。2019年6月27日,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基础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05元,相对于当日0.891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7.85%;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088元,相对于当日0.753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44.49%。截止2019年6月28日,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基础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03元,明显高于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07元,明显高于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应在《资管新规》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前进行整改规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如溢价买入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等。
2、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基础份额参考净值和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分级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场内代码:502054)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基础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