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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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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19-04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26日-2019年6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 15:00-2019年6月27日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公司501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秋全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和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105,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086,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086,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1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2018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089,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189,5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2018年度监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086,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186,5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085,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186,0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7%;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可供分配利润的43.96%即199,500,000元进行利润分配,按分红前公司总股本2,625,000,000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8.00:关于确认2018年度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475,940,143股,及其关联方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72,831,144股回避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580,315,0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186,5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

  议案9.01: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089,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2 :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1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3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1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4: 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1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5 :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105,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6 :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1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7 :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1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8 :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1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9 :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其他授权事项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105,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1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1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00: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8,849,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7%;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234,3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949,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41%;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234,3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65万元,聘用期限一年。

  议案11.00:关于修订《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1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通过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尚需经监管部门核准/备案后生效。

  议案12.00:关于修订《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105,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通过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待本次修订后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监管部门核准/备案后生效。

  议案13.00:关于修订《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1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通过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待本次修订后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监管部门核准/备案后生效。

  议案14.00:关于修订《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1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通过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待本次修订后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监管部门核准/备案后生效。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笛、孟柔蕾

  3、见证律师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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