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方式及时间: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7日下午14:30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2层第一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姜长禄先生
(五)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61人,代表股份589,345,1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73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11,752,1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97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77,593,0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5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90,761,8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3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3,168,7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7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77,593,0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58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鉴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议案一:关于转让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后续事项安排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04,256,874 股)及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4,326,501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90,761,4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761,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9,344,7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巍任婧麾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