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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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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ST南糖            公告编号:2019-059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6月24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19年6月27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董事李建华先生因公务请假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授权董事周日交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凌先生

  5、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4名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情请参阅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年6月修订草案)》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设置非独立董事6人,同意提名莫菲城先生、肖凌先生、李宝会先生、刘宁先生、黄丽燕女士等5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暂时空缺1人。(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无异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设置独立董事3人,并且独立董事中应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同意提名许春明先生、陈永利先生、孙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无异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将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交所,由深交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在深交所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后五个交易日内,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的,公司将按计划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如深交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进行公告,并将提出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再把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9年7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如下提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2019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同日分别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ST南糖            公告编号:2019-060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6月24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19年6月27日上午10:00

  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1人,监事会主席姚宏宇先生因公务请假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授权监事雷桂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监事雷桂明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情请参阅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年6月修订草案)》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设置股东代表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梁雄先生、邹玉红女士、李少基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上述3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ST南糖         公告编号:2019-061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以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9 年6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仍保持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7月12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ST南糖          公告编号:2019-062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莫菲城先生、肖凌先生、李宝会先生、刘宁先生、黄丽燕女士等5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暂时空缺1人;同意提名许春明先生、陈永利先生、孙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附件1: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莫菲城:男,1973年7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藤县,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2001年6月广西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毕业。历任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供电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副总裁,现任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其间:2016.03--2017.01挂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发展部副主任)。

  莫菲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肖凌:男,1968年2月出生,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0年7月广西大学制糖工程专业毕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5年7月广西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1990年7月起至1997年11月在南宁制糖造纸厂工作;1997年11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企管部副经理、经理, 2002年至2003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3年2月至2008年11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04年10月兼任下属制糖造纸厂副厂长,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兼任伶俐糖厂第一副厂长,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兼任东江糖厂党委书记,2008年11月至2012年4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1月起兼任公司总工程师。2012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肖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宝会:男,1970年11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武鸣,硕士研究生学历,民革党员;农艺师职称。曾任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糖业事业部总经理、企划部副总经理、广西博宣食品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博华食品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博冠环保制品有限公司董事。

  李宝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宁,男,1984年11月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就职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和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现任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兼糖业事业部副总经理、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发电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博宣食品有限公司监事、广西博华食品有限公司监事、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监事、广西博爱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广西国企互助资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刘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丽燕:女,1975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职称。曾任南宁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科员,南宁壮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部职员、办公秘书,南宁市国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党办主任、团委书记,南宁壮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人力·产权部经理,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部经理。现任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兼)、南宁绿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南宁壮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

  黄丽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春明:男,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律师,中共党员。1983年8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1997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民事法律专业毕业,获研究生学历。1983年8月至1995年8月在南宁地区中级法院刑庭、经济庭工作,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庭庭长;1995年8月至1998年12月在南宁地区中级法院经一庭任庭长、审判员委员会委员;1999年至2003年2月在欣和律师事务所执业,为该所合伙人;2003年3月起在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执业,为该所合伙人,其间:2002年11月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获得独立董事从业资格;2015年4月至今任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许春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永利:男,197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1995年7月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国际企业管理专业毕业。1995年7月至1999年9月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会计、项目财务负责人;1999年9月至2007年4月任北京新生代会计师事务所(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总部)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2007年4月至今任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南宁同瑞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广西瑞丰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年6月至今任南宁厚润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风控总监,期间:广西华蓝设计集团独立董事、广西政府引导基金咨询专家;2018年7月至今任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永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卫东:男,196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1982年7月大连轻工业学院制糖工程专业毕业;2006年6月广西大学化学工艺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1982年8月至1983年8月在吉林省乾安制糖厂毕业见习;1983年9月至1995年8月在吉林省甜菜糖业研究所工艺研究室,任助工、工程师、室副主任、主任、高级工程师;1995年9月至1997年11月在广西大学工业测试中心,任高级工程师;1997年12月至2001年4月广西大学糖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其中,2000年5月至2000年12月,在澳大利亚做出国访问学者;2001年5月至2005年8月任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制糖工程系主任、广西大学糖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高级工程师、副教授、教授。2006年8月至今任广西大学糖业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其间:2006年8月至2007年8月作为国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在华南理工大学进修;2011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糖业及综合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2015年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孙卫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ST南糖           公告编号:2019-063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经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梁雄先生、邹玉红女士、李少基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职工代表监事淡雪奇先生、周萱茂先生,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直接进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股东代表监事。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27日

  附件一: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梁雄:男,1965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主要工作经历:曾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现任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广西博宣食品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博冠环保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梁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邹玉红:女,1968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7月大学毕业。主要工作经历:2003年在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历任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2016年1月至今任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其间2017年9月-2018年12月兼任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总经理;2017年兼任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兼任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农业发展公司董事。

  邹玉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少基:女,1965年06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南宁市冶炼厂历任技术员、财务主管、财务科科长,南宁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南宁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计划财务部经理。现任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统计部)经理。

  李少基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ST南糖            公告编号:2019-064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周萱茂先生、淡雪奇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股东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27日

  附: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周萱茂,男,1967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3月参加工作,工程师职称。1987年至1997在伶俐糖厂制炼车间工作,历任技术员、车间副主任;1997年至1998年在伶俐糖厂任厂部办公室主任;1998年至今任伶俐糖厂副厂长、党委委员。

  周萱茂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淡雪奇,男,1969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8月参加工作,助理工程师职称。1992年至1998年在伶俐糖厂制炼车间煮糖工段任操作工、班长;1999年至2002年在伶俐糖厂任生产科技术员、生产调度;2002年至2004年伶俐糖厂制炼车间副主任;2004年至2008年伶俐糖厂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厂纪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厂办主任;2008年7月至2010年1月在公司任内审部主任;2010年1月至2010年9月在公司任政治部主任;2010年9至2016年7月在公司任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2016年5月至2016年11月在香山糖厂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6年11月至今在香山糖厂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淡雪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ST南糖          公告编号:2019-065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永利,作为 南宁糖业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南宁糖业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陈永利

  日  期:2019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ST南糖          公告编号:2019-066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孙卫东,作为 南宁糖业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南宁糖业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孙卫东

  日  期:2019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ST南糖           公告编号:2019-067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许春明,作为 南宁糖业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南宁糖业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许春明

  日  期:2019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ST南糖          公告编号:2019-068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许春明、陈永利、孙卫东 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ST南糖           公告编号:2019-069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相关议案经2019年6月27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7月11日(星期四)至2019年7月12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1日15:00至2019年7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10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公司将于2019年7月9日(星期二)就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1)第1项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2)第2项议案、第3项议案、第4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3人,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案编码(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未在登记日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也可以参加现场股东大会。

  (二)登记时间:2019年7月1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71-4914317     传真:0771-4910755

  联系人:余锐鸿先生、梁俊美先生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10号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30022

  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11”。投票简称为“南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本单位)出席2019年7月12日召开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 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累计投票议案,在“√”号议案中填写票数(票数不超过投票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ST南糖          公告编号:2019-070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2018年工业技术改造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工业技术改造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计划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8]392号)号文件精神,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建设了“机收甘蔗加工装置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根据上述文件,2019年6月26日,公司收到南宁市财政局转来“2018年工业技术改造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第二期1,070.23万元,收到的拨款是与资产相关的补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补助款确认为递延收益。

  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会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有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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