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6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19-03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制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简称招商局集团)、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简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与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简称招联消费金融)的授信额度均占本公司资本净额1%以上,同时也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但对单一企业的授信额度均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电国际)的授信额度均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但对单一企业的授信额度均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授信均需由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6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与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9年6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5人,实际参会董事1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与招商局集团的关联交易

  1、关联董事李建红、付刚峰、周松、洪小源、张健和苏敏回避表决,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同意:

  (1)给予招商局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960亿元,授信期限2年。

  (2)本笔集团授信额度为并表授信额度,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给予招商局集团的综合授信额度。

  (3)对招商局集团综合授信额度提用将按照本公司授信审批意见执行,不得违反公允性原则。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8年7月13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招商局集团授信额度人民币800亿元,授信期限2年。截至2019年5月31日,授信余额折人民币283.31亿元。

  (二)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的关联交易

  1、关联董事孙月英和王大雄回避表决,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同意:

  (1)给予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45亿元,授信期限2年。

  (2)本笔集团授信额度为并表授信额度,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给予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的综合授信额度。

  (3)对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综合授信额度提用将按照本公司授信审批意见执行,不得违反公允性原则。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7年6月26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授信额度人民币600亿元,授信期限2年。截至2019年5月31日,授信余额折人民币191.72亿元。

  (三)与招联消费金融的关联交易

  1、关联董事田惠宇回避表决,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同意:

  (1)给予招联消费金融同业授信额度人民币270亿元,授信期限2年。

  (2)本笔授信额度为并表授信额度,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给予招联消费金融的同业授信额度。

  (3)对招联消费金融同业授信额度提用将按照本公司授信审批意见执行,不得违反公允性原则。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8年7月13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招联消费金融同业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30亿元,授信期限1年。截至2019年5月31日,授信余额折人民币103亿元。

  (四)与中信建投的关联交易

  1、关联董事刘俏回避表决,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同意:

  (1)给予中信建投同业授信额度人民币232亿元,授信期限2年。

  (2)本笔授信额度为并表授信额度,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给予中信建投的同业授信额度。

  (3)对中信建投同业授信额度提用将按照本公司授信审批意见执行,不得违反公允性原则。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不涉及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五)与国泰君安的关联交易

  1、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同意:

  (1)给予国泰君安同业授信额度人民币270亿元,授信期限2年。

  (2)本笔授信额度为并表授信额度,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给予国泰君安的同业授信额度。

  (3)对国泰君安同业授信额度提用将按照本公司授信审批意见执行,不得违反公允性原则。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7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国泰君安授信额度人民币320亿元,授信期限2年。截至2019年5月31日,授信余额折人民币88.30亿元。

  (六)与华电国际的关联交易

  1、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同意:

  (1)给予华电国际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14亿元,授信期限2年。

  (2)本笔授信额度为并表授信额度,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给予华电国际的综合授信额度。

  (3)对华电国际综合授信额度提用将按照本公司授信审批意见执行,不得违反公允性原则。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的公告中披露了经本公司总行审贷会审议并同意,本公司给予华电国际天津开发区分公司固定资产专项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5年。截至2019年5月31日,授信余额折人民币10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招商局集团

  1、关联方关系介绍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9.97%,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同时本公司董事长李建红,副董事长付刚峰,董事周松、洪小源、张健、苏敏兼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管,因此招商局集团构成本公司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2、关联人基本情况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其经营总部设于香港,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建红。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一个多元化综合性企业集团,业务主要集中于综合交通、特色金融、城市与园区综合开发运营三大核心产业,并正实现由三大主业向实业经营、金融服务、投资与资本运营三大平台转变。

  截至2018年末,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3,979.98亿元,总负债人民币8,284.36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5,695.62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37.84亿元,净利润人民币486.82亿元。

  (二)中国远洋海运集团

  1、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9.97%,是本公司主要股东的控股股东;同时本公司董事孙月英曾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王大雄兼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管,因此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构成本公司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2、关联人基本情况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5日重组而成,是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其经营总部设于上海,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许立荣。中国远洋海运集团自重组以来,着力布局航运、物流、金融、装备制造、航运服务、社会化产业和基于商业模式创新的互联网+相关业务的“6+1”产业集群,具体包括航运产业集群、物流产业集群、航运金融产业集群、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航运服务产业集群、社会化产业集群、互联网+相关业务。

  截至2018年末,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8,081.07亿元,总负债人民币5,278.65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2,802.42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818.37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45.99亿元。

  (三)招联消费金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执行董事、行长田惠宇同时担任招联消费金融的董事,因此招联消费金融构成本公司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2、关联人基本情况

  招联消费金融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2015年3月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8.69亿元,注册地为深圳市,法定代表人为章杨清,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和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等业务。

  截至2018年末,招联消费金融总资产人民币747.48亿元,总负债人民币668.55亿元,股东权益人民币78.93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9.5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2.53亿元。

  (四)中信建投

  1、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俏同时担任中信建投的独立董事,因此中信建投构成本公司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2、关联人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成立于2005年11月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76.46亿元,注册地为北京市,法定代表人为王常青,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及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等业务。

  截至2018年末,中信建投总资产人民币1,950.82亿元,总负债人民币1,472.19亿元,股东权益人民币478.63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9.07亿元,净利润人民币31.03亿元。

  (五)国泰君安

  1、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外部监事靳庆军同时担任国泰君安的独立董事,因此国泰君安构成本公司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2、关联人基本情况

  国泰君安成立于1999年8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87.14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市,法定代表人为杨德红,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及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等业务。

  截至2018年末,国泰君安总资产人民币4,367.29亿元,总负债人民币3,030.56亿元,股东权益人民币1,336.73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27.19亿元,净利润人民币70.70亿元。

  (六)华电国际

  1、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外部监事丁慧平同时担任华电国际的独立董事,因此华电国际构成本公司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2、关联人基本情况

  华电国际成立于1994年6月28日,注册地为山东省济南市,法定代表人为王绪祥,其主营业务是利用现代化设备、技术及国内外资金,在全国范围内主要从事大型火力发电厂的开发、建设和运营。

  截至2018年末,华电国际总资产人民币2,250.26亿元,总负债人民币1,584.26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666.00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83.65亿元,净利润人民币22.72亿元。

  三、公允交易原则的履行

  以上关联交易的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件;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授信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不接受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为其提供授信;对于属于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的关联方,本公司不得对其发放无担保贷款,也不得为其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但其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的除外。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第22条规定,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除本公司独立董事刘俏回避表决中信建投关联交易议案外)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本公司给予招商局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960亿元、给予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45亿元、给予招联消费金融同业授信额度人民币270亿元、给予中信建投同业授信额度人民币232亿元、给予国泰君安同业授信额度人民币270亿元、给予华电国际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14亿元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公允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十届十四次会议纪要;

  2、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19-03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监事会

  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监事会近日接到本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关于《招商银行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报告》,本公司已依法通过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监事会三名职工监事:刘元、王万青、刘小明。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三年,自2019年6月27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与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任期相同。

  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及相关信息如下:

  刘元先生,1962年1月出生,本公司监事长、职工监事,中国人民大学世界经济专业本科毕业,高级经济师。兼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理事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深圳市金融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1984年8月至1991年10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外事局管理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1年10月至1994年2月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处级秘书、外汇业务司金管处副处长。1994年2月至2003年7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正处级秘书、银行司监管一处调研员、银行监管二司监管三处处长、银行监管二司监管七处处长。2003年7月至2014年7月历任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副主任、山西银监局局长、深圳银监局局长、银监会银行业案件稽查局局长、银监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2014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长。

  就本公司所知,截至2019年6月24日,刘元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130,000股。

  王万青先生,1964年9月出生,本公司职工监事,安徽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现任本公司总行业务总监、审计部总经理,同时担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会理事。1986年7月在安徽大学参加工作,1991年11月至2001年2月在安徽省委办公厅工作,2001年2月至2007年4月历任本公司合肥分行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副行长,2007年4月至2012年8月任本公司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工会副主任,2012年9月至2014年3月任本公司总行业务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工会副主任。2018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就本公司所知,截至2019年6月24日,王万青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60,000股。

  刘小明先生,1963年11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总行工会办公室主任。1987年7月在陕西财经学院参加工作,1994年3月至1997年2月历任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陕西办事处业务二处副处长、处长,1997年2月加入本公司,历任西安分行信贷部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乌鲁木齐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总行风险控制部副总经理、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授信审批部总经理、信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郑州分行行长,2016年12月至2019年6月任招银大学常务副校长、总行培训中心主任,期间曾兼任总行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就本公司所知,截至2019年6月24日,刘小明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50,000股。

  就本公司所知,截至本公告日期,上述职工监事均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25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