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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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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行动正当时

  业内人士称,从去年10月起,并购重组政策已经开始逐步放开,助力市场流动性改善。去年10月证监会推出了“小额快速”并购重组审核机制、并购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进一步放松、新增审核分道制快速/豁免通道所属产业类型、IPO被否企业筹划重组上市间隔期从3年缩短为6个月等政策。10月30日,证监会发表声明,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回购和并购重组。到11月,监管层发布政策试点定向可转债用于并购重组支付手段、简化并购重组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和再融资政策进入了放松期。

  券商投行感知政策风向闻风而动,在不断升温的并购重组市场上寻找着创新的资产运作方式。以定向可转债用于并购支付为例,去年11月证监会发布试点定向可转债并购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公告,2019年1月23日,首单发行定向可转债、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案例就成功落地,赛腾股份发行定向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菱欧科技100%股权的交易获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无条件通过。

  此次并购案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为这一并购案设计了转股价格双向修正条款、有条件强制转股条款、提前回售条款等安排,综合权衡了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手方的利益。具体来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董事会有权提出下修方案,但需要股东大会批准,若转股价下修条款触发后,没有获批,股价继续下跌,会触发提前回售条款,这保障了不想转股的卖方的利益;同样,未来股价上涨时,上市公司也可通过强制转股条款和转股价上修来限制交易对方的收益,减少上市公司股东稀释股份从而更多地保护了他们的利益。

  某华北券商投行人士解释称:“如果未来上市公司股价上涨,上市公司作为资产购买方,就相当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不需要支付现金;而认购可转债的并购交易对手,可以选择转股获得收益。如果未来上市公司股价下跌,上市公司需要支付可转债的本息,但也相当于延缓支付。对于并购交易对手来说,定向可转债给了他们二次选择的权利,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支付工具越多,谈判的灵活性和空间也就越大,这样的并购交易更容易达成,也是为什么定向可转债这种支付方式会受欢迎。”

  继赛腾股份之后,新劲刚、中国动力的重组方案中也推出了类似的创新制度设计。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8年证券行业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达111.50亿元,仅占证券行业营收比重的4.2%,并购重组业务尚有很大提升空间,市场呼吁有更多的创新制度设计,促成上市公司资产“吐故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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